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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常杀害动物不得善终
类别:第五福:善终 作者:陈柏达居士

《法句譬喻经》上记载:

从前佛陀在祗园精舍讲经说法时,有一位很有钱的长者,住在通往精舍的路旁。他的财富多得很难计数,可是只有生了一个宝贝儿子。这个儿子长大后,二十岁时就结了婚。结婚不七天,因为夫妻恩爱,就一同到后花园游玩。后花园有一棵奈树长得很高,树上开了很美的花朵。新婚的妻子想要这种花,刚好四周又没仆人在场可以代劳,他的丈夫就亲自爬到树上,越爬越高,所攀踩的树枝,因为太细而折断了,人就从高空摔下来,一命呜呼哀哉,全家大小都非常伤心,哭个不停。

佛陀怜愍长者,来到长者的家中慰问。并且告诉长者“万法无常”、“有生必有死”、以及“罪福产生的原理”,接著又说了一首很有哲理的诗偈:(《法句譬喻经》)

“命如华果熟,常恐会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

从初乐爱欲,可望入胞影,受形命如电,昼夜流难止。

是身为死物,精神无形法,作命死复生,罪主不败亡。

始终非一世,从痴爱长久,自从爱苦乐,身死神不丧。”

长者听了佛陀的这段话,心开意解,忘记忧愁,跪下来问佛陀说:“我的独生子前世到底造了什么罪业,为什么这么早就夭折了?请您告诉我吧!”

佛陀说:“过去有一个小孩子拿著弓箭在游戏,旁边有甲、乙、丙三个人陪著。这个小孩子看见树上有一只鸟,想射杀它。旁边那三个人就怂恿这个小孩说:“你假如能够射中树上的这只鸟,你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小孩子被美言所动,拉开弓箭射中了小鸟,小鸟当场死亡。甲、乙、丙三人都在旁边喝采,大家都很高兴地离去。

这三个人因为见杀随喜,所以生生世世常受丧子之痛。这三个人当中,某甲因为过去种的福较多,出生在天上,某乙出生在海中做龙王,某丙则出生在人中,他就是您老人家。而那一个射杀小鸟的孩子前两世出生在天上做某甲的孩子,也因为从树上摔下来而命终。后来又投生在海中做龙王的儿子,他出生的那一天就被金翅鸟吃掉了。今天投胎做您的孩子,也只活到二十岁就夭折了。因为您过去世曾经见杀生随喜,所以今生遭到丧子之痛的果报。您的孩子因为过去世曾经杀害无辜的动物,所以今生受夭折的果报。真是因果报应,如影随身,丝毫不差。”

接著佛陀又说了两句启发性的诗偈(《法句譬喻经》):

“识神造三界,善不善三处,阴行而默至,所生如响应。色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种随本缘,自然报如影。”

长者全家大小都非常欢喜,当下证得初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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