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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老宣)
类别:文学故事 来源:

我问朋友说: “为什么摩登男女, 将结婚改为同居? ”朋友说: “结婚的名词, 含有封建意味;并且若用娶字, 未免重男;若用嫁字, 又觉轻女;所以改为同居, 彼此两不吃亏.”我说: “同居! 同居! 好多的男女, 被这个不封建的名词毁了! ”

选妻

选妻不可选善跳舞, 善唱歌, 善交际的: 这种女子, 虽然能替丈夫巴结阔人, 谋求差事;然而绿帽子, 就能将头压得抬不起来.并且因沾妻的光, 得了富贵, 一生就是她的奴隶。

女大男小

中国早婚的恶俗, 正与印度相反, 多是女大男小.以我的本县 (滦县) 而论, 有十八、九岁到二十以上的女子, 嫁一个十几岁的乳臭小儿.妻正当春情旺盛的时候, 夫还不能尽丈夫之道.到丈夫成丁的日子, 妻已成了残花衰柳.夫妻之间, 焉有快乐可言.终不过是误了别人的女儿, 害了自己的儿子!

给资遣散

有人问我, 现今名人的太太, 全是青年貌美的;并且年龄较她们的丈夫, 小得太多, 请问全是什么原因? 我说: 其中并无什么相当的原因, 只有一段凄惨的黑幕, 因为年老的太太, 多被“给资遣散”了!

先尝后买

先试婚, 是北平俗语“先尝后买”;试而不婚, 也是北平俗语“坏了您别要”。

男人的避难所

拿破仑说: “贤妇之温柔, 是男子避难所, 是暴雨后之虹”.自古以来.男子无论遭受了什么祸患, 只要得到女人的安慰, 无不忘了忧伤痛苦, 正如舟子在狂风暴雨的海中, 望见稳定的灯光, 达到安全的海口.(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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