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美国的法律一直规定: 妇女无选举权。
1872 年, 美国反对黑奴制、争取妇女权的著名人士苏珊·宝莱·安东尼以实际行动抗议美国法律的不人道行为, 毅然参加总统选举的投票.案发被捕, 法庭指控她犯了无投票权而参加投票的罪。
安东尼在法庭斥责这一罪证的非法性, 她首先声明: “我投票选举, 不但无罪, 相反, 我只是行使了我的公民权.这项权利是国家宪法确保我和一切美国公民所有的.无论哪一州政俯都无权剥夺.”接着, 她作出如下的辩护: “投票权是这个珉主共和政俯保障公民自由的唯一手段, 要是妇女不能运用投票权, 那么, 向妇女侈谈自由的赐福就是莫大的讽刺。
“任何州政俯, 如果以性别为参加选举的条件, 必然会剥夺整整半数人民的选举权.对于女性来说, 这个政俯并未具有来自人民赞同正当权力.对于她们来说, 这个政俯不是珉主政体, 也不是共和政体, 它是可憎的专治, 是可恨的性别独裁, 是地球上所有专治中最可恨的专治制度.”
“相形之下, 有钱人统治穷人的富人独裁, 受教育者统治未受教育者的劳心者独裁, 甚至撒克逊人统治非洲人的种族独裁, 人们或许还稍能忍受.但是这种性别独裁却使每家人的父亲、兄弟、丈夫、儿子得以统治者, 一切妇女成为奴婢.这种独裁给全国的每一个家庭带来不和、纷争和反叛.”
“著名律师韦伯斯特、公理会教派牧师伍斯特和法学家保维尔者认为, 公民的定义是有权投票和有权在政俯供职的美国人.那么.现在我要问: 妇女是不是人? 我很难相信, 反对我们的人中有谁敢说她们不是.妇女既然是人, 也就是公民.无论哪一个州都无权制定新法或重新执行旧法以剥夺妇女的权利或特权.”
“因此, 现在, 无论哪一州的宪法或法律, 凡一切歧视妇女的法律, 正如以往一切歧视黑人的法律, 都是无效的、非法的.”安东尼的法庭辩护, 无情地揭露了剥夺妇女选举权的非法性、荒谬性, 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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