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理查·褒顿 (Richard Burton) 的文艺小品集, 其中有一篇谈《诗人的穷困》, 一篇论《文艺上的名誉和报酬》.他叹息作家最大的声誉常常是在死后才获得, 而作家的“穷”, 也被人公认为应该如此.一位诗人如果是富有, 他的作品价值立刻就会低落, 但世人一面又在叹息诗人的穷困不遇.褒顿说这正是人类可笑的一种矛盾。
据说米尔顿的《失乐园》的稿费只卖了三磅, 英国十九世纪末的神秘诗人汤普生穷到连稿纸也买不起, 他在一家皮鞋店里当助手, 他的诗稿都写在旧账簿和货物包皮纸上, 说不定连这样也还要受过老板的叱责.作家的穷困, 尤其是诗人的穷困, 在文艺史上几乎成了定例, 在社会上也成了必然的遭遇, 谁也不敢倡导救济诗人的话, 因为“穷”已经成了诗人一件光荣的外衣了。
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 但是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一只表, 一本书, 一套旧衣服, 市场上总随时有人出价向你收买, 但是一叠原稿, 在不蒙编辑先生的青睐之前, 任是十年之后这将成为世界佳作也好, 在目前总换不到一片面包 (外国作家) , 或是一碗粥 (中国作家) 。
对于这情形, 穆莱 (Christopher Morley) 在一篇题名《文艺当店》(The Literary Pawnsbop) 的短文里曾贡献过一个补救方法.他说, 目光远大的文艺掮客, 与其在出版家和作家之间赚一点佣金, 不如设立一家押当, 专收原稿, 这样, 未成名的作家的原稿将滚滚而来, 当时以一片面包价格收入的作品, 十年之后也许能获到一千倍以上的利益.但老板必须要识货, 有眼光, 否则这笔生意便难免蚀本了。
穆莱感慨的说, 这押店理该由“作家协会”之类的组织去设立的, 但他们宁可等你死了给你开追悼会, 或者等你得了诺贝尔奖金之后给你开欢迎会, 却不愿在你未成名之先给你的作品想一点办法。
我想, 这当店若在中国能实现, 那招牌上大约难免要注明“本店专当第一流作家”或“翻译不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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