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的《梦溪笔谈》里, 有云: “往岁士人, 多尚对偶为文, 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 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 待旦于东华门外, 方论文次, 适见有奔马, 践死一犬, 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 "马逸, 有黄犬, 遇蹄而毙."张景曰: "有犬, 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 二人之语皆拙涩, 当时已谓之工, 传之至今.”
骈文后起, 唐虞三代是不骈的, 称“平文”为“古文”便是这意思.由此推开去, 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 则称“白话文”为“古文”, 似乎也无所不可, 但和林语堂先生的指为“白话的文言”的意思又不同.两人的大作, 不但拙涩, 主旨先就不一, 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 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 究竟是着重在马, 还是在犬呢? 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 “有奔马, 践死一犬.”
因为要推倒旧东西, 就要着力, 太着力, 就要“做”, 太“做”, 便不但“生涩”, 有时简直是“格格不吐”了, 比早经古人“做”得圆熟了的旧东西还要坏.而字数论旨, 都有些限制的“花边文学”之类, 尤其容易生这生涩病。
太做不行, 但不做, 却又不行.用一段大树和四枝小树做一只凳, 在现在, 未免太毛糙, 总得刨光它一下才好.但如全体雕花, 中间挖空, 却又坐不来, 也不成其为凳子了.高尔基说, 大众语是毛胚, 加了工的是文学.我想, 这该是很中肯的指示了。
七月二十日。
□1934 年7 月24 日刊于《申报·自由谈》, 署名朔尔□收入《花边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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