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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之道的天地境界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诚明”,诚是内在的,明是天下的事理。由内在的诚实达到外在的明白事理,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由内向外叫做合乎自然的本性。“自明诚,谓之教”。反过来,先达到天下万事万物的理或认识万事万物的规律,而后使自己更加诚实,从而走向至诚的境界,这就是教。通过对外在的认识而提升自己诚实的品德,这是由教育完成的。因此,诚和明不分彼此,“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内和外,外和内,其实是合二为一的。要通过内在的善良和诚实才能去体察万物的规律,认识万物的规律才可以提升诚实,因为万物是生生不息的道--天道,认识了它可以提升人道。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至诚”不是一般的诚,而是达到了最高境界的诚。唯独这天下最诚实的性,才可以尽到人的天赋本性。能尽其天性,才能尽到人之性。能尽人之本性,才可以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本性,才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就是可以促进万物发展,而不是去违背或对抗自然规律。这是用人的善心和诚意去促进天地之化育,生生不息的一种道。如果能使人道与天道相通,身与心相印,就可“与天地参矣”,人就可以与上天和大地相等为三,达到天、地、人鼎足并列的境界。反过来,如果虚伪、骄奢淫逸、不知天高地厚,违背自然规律去行事,他的恶行、暴行和反规律之行做得越多,他的罪恶就越多。所以只有顺其天、顺其地、顺其万事万物规律,掌握了万事万物规律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懂得真理的人。

《中庸》第二十一章阐释诚与明的关系,认为无论是天性还是后天人为的教育,只要做到了真诚,二者也就合一了。只有首先对自己真诚,然后才能对全人类真诚。真诚可以使自己立于与天地并列为三的不朽地位,可见真诚的功用之大。(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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