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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诚”说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中庸》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是天道之本然属性。它与天俱来,“自成”无依,超越万有,具有绝对的合理性与至上性,天地万有莫不以之为本。天地万物在产生之时,便具有了这种天然的本性。它作为万物生化的终极依据流行于万物之中,生生不息,从不间断,与万物相伴始终,“不可须臾离也”。进而言之,天地之间不存在不具有此性的物体,“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说的正是此义。

既然“诚”涵泳万物,贯穿万有之始终,那就是说,万有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具有同样的质性,都是天道的一种体现。但问题是,万有本性既然是完全一致的,那么为何又会有圣人、常人这样的区分呢?《中庸》认为,虽然万物之中都具有完全同一的“诚”存在,但并非都能做到对本性“诚”的完全体认,对“诚”能做到完全体认的就是圣人,能体认部分“诚”的就是常人。也就是说,万物的分别并非因其内在属性存有差异,而是源于个体对自身内在属性的体认程度不同所致。在《中庸》看来,天地万有之中,能自觉做到对天道之“诚”完全体认的,除了其自身之外,就只有圣人了。圣人对“诚”的体认至简至易,“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

同时,《中庸》还认为,天道之自然本质的“诚”,并非是死寂的,它具有自觉的功能,也就是说,万有一旦达成对其自身内在“诚”的完全体认,这种内在的本性就会自觉地显发出来,所谓“自诚明,谓之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由此看来,这种本性的自觉也是“诚”的应有之义。《中庸》作为儒家的重要典籍,其理论的最终归宿是要落到人身上的,而圣人在儒家思想中又是理想人格的具体体现,故《中庸》以圣人为例,对这种“至诚”之性的自觉显发做了解说:

首先,“诚”能尽性。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天命之谓性”,圣人能够完全体认天道的“诚”,故能极尽天赋的本性;既然能够极尽天赋的本性,就能够兴养立教,极尽众人的本性,于是称“修道之谓教”;既然众人天赋的本性能够得到发挥,那么众人就能够樽节爱养万物,极尽万物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均是合乎天命之性,顺万有之本性而行,就是合乎天道,故又言“率性之谓道”。

其次,至“诚”能化。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要做到“化”很不容易,只有圣人才能够如此。这个“化”的过程就是要圣人通过实施启发和诱导,让常人努力去做,即“诚之者,人之道也”,最终就可以达成对全体“诚”的体认,正所谓“自明诚,谓之教”;达到对全体“诚”的体认,就能积中发外,形于四体;形于四体,就能容止显著;容止显著,就能光辉四照,灿烂光明;灿烂光明,就可以将其付诸于行动;有了行动,就可以改变自身,最终成圣。

又次,“诚”可前知。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 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由于圣人实现了对“诚”的完全体认,故而就可以达到与天冥一的至高境界,圣人一旦进入与天融一的玄妙状态,便能以超凡的智能观照万有,由此,万有兴亡祸福之机微便可了然于心,一有所感,则如响斯应,极其神妙,所以至诚如神,可以前知了。

从上述圣人“至诚”之性的显发可以看到,在儒家思想中,很注重圣人的教化功能,正所谓“诚者非自诚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圣人能做到对“诚”的完全体认,这不是其最终目的。圣人的功能就在于以其超凡的睿智去教化引领常人,使常人向圣人的品格靠近,逐步实现对“诚”的完全体认,进入“至诚”的境界,最终成圣。《中庸》认为,较之圣人,常人实现对“诚”的完全体认是极其艰难的,“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说的正是此义。常人仅靠圣人的教化引领,还不能实现对“诚”的完全体认,细究之,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诚”本身极其精微玄妙,极难被认知与把握,“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何况这些不及圣人的知者、愚者、贤者和不肖者呢?故需要常人有足够的悟性与耐心;其次,常人必须要“择善”作为其对“诚”体认的价值导向,即“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且要“固执之”,“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再次,实现对“诚”体认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循“行远必自近”,“登高必自卑”的法则;最后,常人必须要有足够的恒心和耐力,即需要发扬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的精神,不断地认识和实践,“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只有如此,方可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最终实现对“诚”的完全体认。

由此可见,常人对“诚”的体认实际上有两个方面的动力: 第一个动力来源于圣人,即圣人通过尽己之性给予常人以启导与教化,使常人最终达成对“诚”的完全体认。第二个动力来自于常人自身,即常人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来达成对“诚”的完全体认。通过如上论说可看到,《中庸》的“诚”作为天道之本然属性,涵盖了天地万有,贯通了形而上与形而下,在物性上,实现了天与人的真正统一。这一思想的最终结果使儒家教条获取了天道的权威地位并得以合理化,这一点在宋明理学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刘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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