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天道观是有机的,它首先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在儒家的自然哲学中,大地、山川、动物、植物,包括人等,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不是杂多的堆积,而是以“气”的运行为媒介联结为一体的,所有的存在统一于气,任何物体之间都通气。《周易》中说“山泽通气”。朱子解释到,泽气升到山上即为云、为雨,这是山通泽气;山泉流入泽中,这是泽通山气:
泽气升于山,为云,为雨,是山通泽之气;山之泉脉流于泽,为泉,为水,是泽通山之气。是两个之气相通。
湖泽、尤其是山脉这些我们看起来惰性的自然现象,在儒家哲学中都是活生生的。《礼记》中说“天降时雨,山川出云”。这表明,山川既是气的凝聚,大化的一个站点,同时作为自然的一个环节,也是导气的工具。《礼记》又说,山川是天地通气的“孔窍”,“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国语》说,“川,气之导也”,就是把河流作为导气的一个环节。
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可以有三种类型,一是杂多的堆积,不相关联。毁坏或去掉其中的一部分,对于整体没有任何影响。二是机械的相关,部分合起来可以达到或完成一种功能,如果去掉了其中的某个部分,它会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但可以简单地修复。三是有机的相关,整体自身具有自为的生命,部分和整体之间构成生命相关性,去掉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对整体的生命的圆满性产生妨碍。比照这三种关系来看,儒家的自然观显然不属于第一种关系,因为儒家认为天地万物都是通过一气而相互关联的。儒家的自然观也不属于第二种关系,因为在儒家的观念中,对自然的任何部分的毁坏都不是可以轻易地修补的。
在《国语》中,太子晋说到“川竭国亡”;汉代贡禹认为,开山采铜会破坏阴气的凝聚。显然,在他们看来,这些对于自然的破坏,都不是轻易能够校正或恢复的。可见,儒家心目中的自然的关系,应当属于有机联系。在这种联系中,对于部分的破坏会影响到整体生命的圆满性和流畅性,一句话,会影响自然的健康生命。如果自然的各个部分都不通气,那么自然的循环也就终止了,自然也就随之死亡。如果一个局部地区的通气被阻断或干扰了,那么这个地区的气候、物候都会出现问题,需要进行较大范围和较长时间的自我调整和适应。如果调整时间超过了自然的自我调整周期,那就意味着这个局部地区从生态学上说死亡了。自然过程是生生,即生命的诞生和完成;自然本身也是一个有生命的整体。不相干关系和机械关系属于外在关系,有机联系则属于内在关系。不能因为对自然的破坏还没有看到影响,就认为没有影响,进而说二者不是内在关系。影响之所以还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因为时间还不够长。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对于自然的任何破坏都会产生内在性关系的后果。影响表现出来之后再进行弥补,就为时过晚了,甚至已不可修补。(乔清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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