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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六先生之目 创建理学有地位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司马光不仅是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和中国古代杰出的大史学家,同时也是一位很有名气的儒学大家。朱熹在《六先生画像赞》中把他和周敦颐、程颢、程颐、邵雍、张载同尊为北宋理学“六先生”。由此可见,在理学形成和发展的初期阶段,司马光是居于重要地位的开创人之一。只是由于他长期从事政治活动,在学术上也主要是笃志于史学研究,对理学的贡献不及其他“五先生”那样宏富精深。然而,他在经史的研究中,在其政治实践和为人处事中完全是以一个儒家的身份出现于历史舞台之上的。况且在对儒家经典的研究中所取得的成就也是不可忽视的。全祖望在《宋元学案》卷首的《序录》中说:“小程子(程颐)谓阅人多矣,不杂者司马、邵、张三人耳。”

按照儒家的标准来看,在北宋的重要人物中,司马光确实是一位纯厚的名儒大贤。

我们称司马光为名儒大贤,可以从很多方面得到说明。

首先看他的学术思想。无论从《司马温公集》所收录的著作中,还是从《资治通鉴》中,我们都可以看出这方面的内容。司马光一生著作很多,除《资治通鉴》及其他史学著作之外,儒学思想的著作主要有:《致知在格物论》,《中和论》,《孝经指解》,《易说》,《注系辞》,《注太玄经》,《扬子浅释》,《迂书》,《潜虚》,《大学中庸义》,《原命》,《说玄》等等。他退居洛阳的15年期间,同程颢、程颐、邵雍等理学家往来密切,在学术活动中相互交流思想,共同从事义理之学的研究,上面举出的那些著作,就是他在这个时期除《通鉴》之外的主要著作。综合起来看,他的理学思想主要表现于以下几方面。

(一)“天命论”思想。司马光也相信“天命”,他说:“天者,万物之父也。”“违天之命者,天得而刑之;顺天之命者,天得而赏之。”(《迂书·士则》)在他看来,天是有意识的主宰者,因为他能赏善罚恶。所以人类只能奉天行事,才能免祸致福。他还说:“天使汝穷,而汝强通之,天使汝愚,而汝强智之。若是者,必得天刑。”(同上)认为人的贫富智愚都是上天安排下来而不可移易的。然而,在天人关系上,他并不完全否定人的作用,如他说:“人事可以生存,而自取死亡,非天命也。”(《扬子浅释》)在此前提下,他又提出了“天人相济”和“天人相助”的观点。他说:“天力之所不及者,人也,故有耕耘敛藏;人力所不及者,天也,故有水旱螟蝗。”(同上)“天之所不能为而人能之者,人也;人之所不能为而天能之者,天也。稼穑,人也;丰歉,天也。”(《迂书·天人》)这说明,在天人关系上,司马光也继承了荀子的一些思想,并不完全把一切事情都寄托于天命,特别是对征服自然的生产活动,他十分强调人的作用。

(二)理学思想。

对于理和气的关系,司马光主张以理为本。他说:“万物皆祖于虚,生于气,气以成体,体以成性,性以辩名,名以立行,行以俟命。故虚者物之府也。气者生之户也,体者质之具也,性者神之赋也,名者事之分也,行者人之务也,命者时之遇也。”(《潜虚》)就是说,司马光把“虚”看做是世界之本原,把物质性的“气”看做是产生万物的第二位原因,可以理解为“虚”生“气”,“气”生万物,天地万物和人、事都根源于“虚”,产生于“气”。“虚”是根源,“气”是质料,再经过演化而成万物之体,体又各有性、名、行、命。作为万物之本原的“虚”,是指无形无象的精神本体,这个精神本体实质上就是理学家们所说的“理”。在理事关系上,他主张以理为本。司马光说:“有兹事必有兹理,无兹理必无兹事。”(《迂书·无怪》)前半句话是说,凡一事皆有一理,后半句是说,既然事事皆有其理,那么,没有某事的理就没有某事的出现。总起来说,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生的,这个观点和二程的观点是一致的。

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有不同之处。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二程遗书》卷25)认为格物就是穷理。司马光说:“格犹扦也,御也,能扦御外物也。”为什么要这样来解释格物这个概念了司马光说:“人之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也,物趋之也。”(《致知在格物论》)他认为,人们虽然都喜欢善,不喜欢恶,以是为慕,以非为羞,但实际上是者少,非者多,要想做圣贤,实在不容易,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受到外物的引诱和蒙蔽的缘故,所以必须抵制外物的引诱才能做到去恶从善,去非存是。司马光说,他训格物为抵制外物对人的侵害,也是为了更好地求得知识,因为只有能抵制住外物的蒙蔽和引诱,才能获得知识,他是从修养论和认识论一致的前提下,讲格物致知的。因此,司马光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基本是一致的。

对诚意、正心的问题,司马光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其他理学家一样,对《大学》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格物致知”是基本功,既能格物致知,就能够“依仁以为宅,遵义以为路。诚意以行之,正心以处之,修身以帅之,则天下国家何为而不治哉?”(《致知在格物论》)其中,他着重对诚意、正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述。司马光说:“《中庸》所谓‘诚者天之道’,言聪明睿智无所赋也。”“‘诚之者人之道’,言好学从谏,人所为也。”(《答秉国第二书》)把“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讲得十分言简意赅。讲到诚的重要性时,他说:“君子所以感人者,其为诚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迂书》)司马光自己很重视待人以诚,他说:“其诚乎,吾平生力行之,未尝须臾离也,故立朝行己,俯仰无愧耳!”(《三朝名臣言行录》卷12)说到“正心”,“司马光认为正心就是“治心”,如他说:“学者所以求治心者,学虽多,而心不治,安以学为?”又说:“小人治迹,君子治心。”(《迂书》)在如何治心的问题上,司马光说:“帅庸》所谓中者,动静云为,无过与不及也。二者皆虽为治心之术,其事则殊矣。”(《答秉国第二书》)使语言行为不过分,无不足,达到“适中”,恰到好处,就是治心之术。

格物致知和正心诚意是理学家们对修身治国的“君子”“贤人”之基本要求,所以讨论得很多,司马光也不例外,他在这方面的见解,对二程、朱熹都有一定的影响。

对性理问题,司马光不主张讲得太玄妙。他说:“《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世之高论者竞为幽僻之语以欺人,使人跋悬而不可及,积瞀而不能知,则昼丽舍之。其实奚远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命也。"(《迂书》)他认为,有些人把性理问题讲得玄乎其玄,弄得人们神智不清,不过是欺人之谈。其实,所谓理,无非是个是不是的问题,所谓“命”,无非就是决定人的材质(本质)的那个东西。他对性理问题虽然讲得不多,但比较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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