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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莽篡汉 位至国师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原来,当刘歆初入仕途为黄门郎不久,以孤贫恭俭而声名盛高的王莽也因王凤临终之托而为黄门郎。两个出身豪贵而又博学的年轻人从此结下了较深的情谊。经过几十年的奋斗,野心勃勃的王莽终于“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哀帝死后,他更被举为大司马,独掌政权。为了给最终篡权作准备,王莽胁持上下,设计诛灭政敌,拔擢党羽。失意的刘歆成为王莽拉拢的对象。王莽把刘歆召回京师,先任命为右曹太中大夫,很快迁官为中垒校尉。不久,王莽为安汉公,随即任刘歆为羲和、京兆尹,封红休侯,让他“典儒林史卜之官”。这时的刘歆已成为学术文化事业的最高领导人。他借助王莽的权力,以“罔罗遗失,兼而存之”为名,将《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于学官,不久又立《乐经》,从而将过去的五经增为六经,每一经的博士增为五名,六经共30名,每一博士领弟子360人,共有弟子10800人。此外,又徵召各地通晓一艺教授11人以上,以及懂得《逸礼》、《古文尚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文字等学问的人数千人,到京城来“记说廷中,将令正乖缪,壹异说”。在全国兴起了一个大规模的古文经学宣传运动。

从王莽来说,为了实现政治欲望,也需要有一种新的学说作为自己的理论武器,而刘歆所鼓吹的古文经学,尤其是其中的《左传》和《周礼》,颇有一些利于其篡汉夺权的内容,所以他利用政权的力量大力支持刘歆推行古文经学,同时换取刘歆等人利用古文经学为其固位、篡权和托古改制制造舆论,提供谋略。

元始三年(公元3年)王莽把女儿许配给平帝为皇后,刘歆等人就占卜说:“兆遇金水工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谓康强之占,逢吉之符也。”并为之“杂定婚礼”。由此,王莽得加号“宰衡”,其子王安、王临皆封侯。

元始四年,王莽奏立明堂辟雍,以刘歆典其事,其制度之盛,无与伦比。从而赢得天下儒生学士的好感,他们上书认为这是比“唐虞发举,成周造业”更有意义的事业,要求给王莽“位在诸侯王上,赐以束帛加璧,大国乘车、安车各一,骊马二驷。”王莽得加“九锡”,成为无冕的帝王。

元始五年,刘歆作《钟历书#与《三统历谱》。前者从钟律的考定,以恢复古代的乐律。后者从其父“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的理论出发,考其三代历日,从而探索历史变化与天命的关系。两者后来都成为王莽篡权建新的基础理论。此年底,平帝苑,王莽更仿周公,为“居摄践柞”,一切“皆如天子之制”、“民臣谓之摄皇帝”。除了未加冕以外,一切都与皇帝一样了。而刘歆也因之被任命为少阿,成为“四少”之一,地位比前提高。

居摄二年(公元7年),东郡太守翟义起兵反王莽,立宗室刘信为天子。王莽任命孙建等七人为将军,率兵征讨,刘歆也被任命为扬武将军,屯兵于宛。直到翟义被平,刘歆才归故宫。

居摄三年,王莽的儿子王安、王临皆封公,孙王宗封为新都侯,侄王光封为衍侯。九月,王莽之母功显君死,为了进一步明确自己万尊之位,王莽让太后下诏议论莽之丧服。刘歆率博士诸儒78人上书,追述了伊尹和周公居摄使殷、周兴盛的历史。言王莽因“皇天降瑞,出丹石之符”而居摄践柞,盛赞三年来王莽“茂成天功,与唐虞三代比隆”,乃“圣哲之至”。说王莽“以圣德承皇天之命,受太后之诏,秦汉大宗之后,上有天地社稷之重,下有元元万机之忧”,“与尊者为体,承宗庙之祭”,根据《周礼》“王为诸侯缌纟衰”、“弁而加环纟至”的规定,王莽对母丧宜“如天子吊诸侯服,以应圣制”。很显然,这里已不是单纯的议丧服,而是要从礼制上把王莽抬到最尊的地位。此前,王莽名义上还是“摄皇帝”“假皇帝”,现在有丹石文的“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的瑞兆,又有如天之功,王莽无论从天意、从功劳、从礼制上都应该是真皇帝了。

由此,在刘歆带领或启发下,各地钻营之徒纷纷奏上符瑞,其中梓潼入哀章作铜柜,有两印案封题,称此为高帝庙之图策文“高帝承天命,以国传新皇帝”。并有辅佐11人包括王舜、刘歆、王兴、哀章诸名。据说在此前后,共有德祥五事,符命25,福应12都是督促王莽代汉的符命。甚至当王莽等人还犹豫不决时,大神石人又说道:“促新皇帝之高庙受命,毋留!”王莽“畏天命”,于是承应天意,当上了新朝的皇帝,改元始建国。以王舜为太师安新公,平晏为太傅就新公,刘歆为国师嘉新公,哀章为国将美新公。刘歆之所以能由四少跃为四辅,王莽在始建国二年底的一纸谕旨中道出了奥妙,说“嘉新公国师以符命为予四辅,厥功茂焉”。

必须指出,王莽之得以篡汉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由于土地过度集中而造成的地主阶级统治的危机是最根本的问题。统治阶级内部,以王莽、刘歆为首的这部分人,终于看出了腐朽的西汉王朝无法维持,而试图以复古改制为旗帜,以蓷勫刘氏政权为号召,从而达到抑制土地兼并,维持地主阶级统治的目的。至于谶纬符瑞之类,不过是神化王莽欺骗世人的手段而已。刘歆讲符瑞,是否出自违心地假造以取悦王莽的卑鄙目的,这是一个历史的悬案。因为,不仅在西汉,就是到隋唐明清,谶纬符瑞之类仍是统治者经常利用的工具。何况他从自己屡受挫折的经历看出了做学问也必须有政治靠山。在经王莽提携而地位不断提高后,他更痛感与其苦苦地做学问,不如设法谋取利禄。当时,扬雄不愿与王莽同流合污,而潜心于著述《太玄》、《法言》请书,以至“家素贫”“时人皆忽之”。刘歆与扬雄是几十年的好朋友,他劝扬雄说:“空自苦!今学者有禄利,然尚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后人用覆酱瓿也。”这是一句极有代表性的话,它固然是对扬雄“恬于势力”、“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的规劝,更反映了刘歆的人生观,说明此时的他已不再是一个安贫乐道的纯学者,而是一个热衷于禄利的政治型的学者,他的思想和著述已沾上了厚厚的铜臭和权势欲。他和甄丰、王舜三人“为莽腹心,倡导在位,褒扬功德;‘安汉’、‘宰衡’之号及封莽母、两子、兄子。皆丰等所共谋,而丰、舜、歆亦受其赐,并富贵矣。”前人对刘歆“助成莽篡”的谴责,是有道理的。

王莽建新的头几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制”,有的是针对社会矛盾进行的企图挽救危机的措施,有的是为了进一步迷惑人民进行的一些表面的变动。“改制”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是改天下田为“王田”,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一家男口不超过八个的,占田不能过一井(900亩),分余田给九族、邻里或乡党;无田者则按制度受田。这是企图通过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并禁止买卖,来制止日益剧烈的土地兼并和奴婢买卖。二是推行“五均赊贷”和“六囗”法。在长安等六城设五均官负责征收工商税,掌握市场物价,物品滞销时由政俯收购,价格上升时再出售之,并给贫民赊贷。这是“五均赊贷”。由政俯对盐、铁、酒、铸钱、山泽生产税和上面的五均赊贷实行垄断,叫做“六囗”。其本意是想以此来抑制豪民富商的盘剥,使贫民得以维持最低的生活。三是改变币制。还在王莽当摄皇帝时,就另铸大钱、契刀和错刀三种新币。始建国元年,又废契刀、错刀和五株钱,另铸小钱,与大钱同时使用。次年,又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共五物、六名、二十八品。货币制度屡变,而且换算又不合理。其本意是要抑制商贾的势力,为国家增加收入。此外,王莽还改易官名、官制和行政区划,恢复五等爵制,滥加封赏等。

王莽的这些改制措施,往往出自于身为国师公的刘歆。如史书记载:“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莽乃下诏行五均赊贷制。为了感谢刘歆之功,王莽在封古帝王圣贤之后时,以刘歆为祁烈伯,奉颛顼后;以刘歆之子刘叠为伊休侯,奉尧后,并为子王临娶刘歆女刘囗,结为姻亲。此时,刘歆的政治地位达到极点,但也潜伏着危机。正如其父刘向在《诚子书》中所说:“贺者在门,吊者在闾。言受福则骄奢,骄奢则祸至,故吊随而来”。宋人叶适说:“孟子曰‘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也。’人之患在为徇人之学,而欲遂狼狈不可救,悲哉!”刘歆用自己的学问为王莽效力,自己也因之而荣华富贵,但福尽祸至,这种用道殉人的事可得逞于一时,却终究是不能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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