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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伪之分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人性论是荀子社会政治观、伦理观、教育观等的理论前提,是荀子思想体系中最富有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荀子对人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阐述,对后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人性是什么?荀子说: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

又说:

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同上)

认为人性的所有内涵,都是自然生成的,都不是后天的学习、人为所能有的。这种“天就”之性,也就是天然属性。荀子在“性”前加一“凡”字表示统括,也就排除了人性中有非天然属性的存在,肯定一切人性皆属天然。

荀子是一个重视实证分析的思想家,为了准确表达他的人性学说,他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概念,并对此进行了界定。他说: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粗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荀子·正名》)

荀子这里对“性”、“伪”、“知”、“能”四个表示概念的语词分别下了两个意义不同,但又互相联系的定义。荀子这里对“性”所下的定义,人们过去都有所误解。“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人们都解“所以然”为“所已然”,以为“以”与“已”同。照此说,则这两个定义中的“性”都是同一概念,都是指的人性。但从下文荀子对“伪”、“知”、“能”所下的定义看,这是错误的。“生之所以然谓之性”在形式上与“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同,将它换成“所以生之在人者谓之性”意思不变,即人们所据以生存的东西叫做性。这个东西是什么呢?就是指人的身体器官,即形体。“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是说人的身体各部分相互和合所产生的精气的感应,这种不经人为自然就产生的对外物的反映,就叫做性。此性是在“形具”的基础上产生的“神”,即人的本能。荀子对“性”的这两个不同定义,一是揭示了人性的生理基础,二是阐明了人性的天然属性。

性恶论是荀子人性论思想中最为突出的部分。荀子性恶论的内容是什么?性恶是不是葡子所谓人性的全部内容?这些问题对于全面了解荀子的人性学说都是至为重要的。

荀子十分强调人性本恶,他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同上)

“好利”、“疾恶”、“好声色”是人生而有之的,“从”之、“顺”之就会出现争夺、犯分乱理,这就是荀子论证性恶的逻辑。

荀子也承认人有善的一面,有“辞让”、“忠信”、“礼义文理”,但他认为这些并非人的本性,而是后天的人为。他说:

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劳而不敢求息,将有所代也。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惰性矣。(同上)

荀子所说的人性,是不是只有性恶的一面呢?还有没有其它的内容呢?我们可从《性恶》篇入手进行分析。

《性恶》篇突出地论述了性恶问题,但它并不止论述了人性恶的一面,它还论述了人性中有可以知善之质、可以能善之具。如果说该篇前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论性恶,那么后一部分的内容就是侧重谈如何利用人性中的可以知善之质、可以能善之具去克服人性中恶的一面。所以,《性恶》篇不止是论述人性恶,而是全面论述人性问题。

《性恶》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人之性恶”。这一命题在全文中强调了多次。人们一直将这一命题当成全称肯定判断,认为它的主词是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所有内容。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这一判断的主词是不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一部分内容。荀子认为,人的天性有恶的一面,但是,他又承认人还具有另外一种天然的本能。他说:

“涂之人可以为禹。”易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以仁义法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则唯离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将使涂之人因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而因无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邪?然则涂之人也,且内不可以知父子之义,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不然,今涂之人者,皆内可以知父子之义,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则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本夫仁义法正之可知可能之理,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

荀子这段议论,反复论证了人“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这种“质”和“具”,既是“涂之人”都有的,具有普遍性,又是一种天生的本能。因此,天疑应属于所谓人性的内容。《解蔽》篇说: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凡以知”就是“皆有可以知”,荀子称之为“人之性也”。因此,将这里的“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归入荀子的人性范围之内,是完全应该的。这种“凡以和”的人性,这种“所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是不是恶的呢?荀子并没有说,而且一再强调这种“可以知”、“可以能”的对象是“仁义法正”,可见这种“人之性”绝对不会是恶的。

这种知的人性,荀子既然没有肯定其为恶,那么,它是否为善呢?荀子并没有如此说。所谓“可以知”、“可以为禹”,是指人有一种向善的可能性,而并非指人性中天然就具有一种现实性的善。它只是“可以知”、“可以能”,而不是必然“知”、“必然能”。这种“知之质”、“能之具”既存在着“知仁义法正”、“能仁义法正”的可能性,也存在“知”别的什么、“能”别的什么的可能性。这种“质”、“具”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既可施之于朱,也可加之以墨。所以,视荀子的知性说为性善说,是完全错误的。由此可见,荀子的人性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意义结构,它的最一般的意义是指人生而具有的本能;它的第二层意义是二元的,由恶的情欲之性和无所谓善恶的的知能之性组成。

强调人性恶的一面是葡子人性论的特点,但荀子人性学说中最有价值的是他“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荀子认为“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荀子·儒效》),“化”就是改造人性。他说:

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

具体说,无论尧、舜、桀、跖,还是君子、小人他们的本性都有“好荣恶辱,好利恶害”,即恶的一面。但是,“圣人之所以异过众者,伪也”。这种“伪”,就是“化性”,即通过后天的努力改变其本性中恶的一面。对性,是顺、是纵,还是化、伪,这是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小人之所以成为小人的关键所在。所以,荀子虽然讲性恶,但其目的和重心是在“伪”,是在突出礼义对于人的重要性。

荀子的“化性起伪”说,历来人们都认为存在着悖论:“人生来是坏蛋……假使真是那样,那么善或礼义从何而出,那就苦于解答了。”从上可知,此说的大前提是错误的。荀子强调“人之性恶”,是说人生有恶的一面,并非说人性全恶。荀子认为“凡以知,人之性也”,人性而有“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圣人凭着这种知性,可以化掉恶性而选择善。所以,礼义之善并非从恶性中产生,而是产生于知性,是“知有所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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