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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政学说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仁政学说是孟子思想的中心内容,是孟子为之奋斗了一辈子的政治理想。尽管在当时被视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得不到实现,但由于这一学说包含着许多真理性的命题,对后来的中国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切非儒家的派别都难以敌过儒家,儒家始终保持一尊的地位,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道统,都和孟子的仁政学说有着密切的关系。

天下如何由分而一呢?儒法两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统一观,这就是“王道”和“霸道”。孟子认为“霸道”就是“以力服人者”,即依靠武力、刑罚去压服人而驱民于战,通过兼并战争而实现统一。“王道”就是“以德服人”,不诉诸武力,而依靠其仁德的感召力使万民来眼,万国来朝,就像孔子的七十弟子对孔子一样“中心悦而诚服”。这种“以德眼人”的“王道”,实际就是“仁政”。它的基本要义就是将抚老慈幼这一套道德原则由近及远推广到全体社会成员身上,由此去争取人民的服从和拥护。

孟子认为,“人和”即民心为王天下之本,而仁政又为争取“人和”之本。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孟子·公孙丑下》)。这就是孟子主张以“仁政”而王天下的逻辑论证。

孟子不但提出和论证了“行仁政而王”的主张,而且还阐述了实施仁政的具体的政治、经济政策。孟子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是置民恒产论。孟子认为,要实行仁政,首先就必须由国家向百姓提供一份赖以生存的、为生活所必需的产业作为物质基础。因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滕文公上》)。他置民恒产的方案是:所谓“恒产”,具体说是指维持一个八口之家(包括一个男丁和他的父、母、妻以及四个子女)的农户的生活所需要的耕地、住宅以及其他农副业生产资料。它们是百亩之田,五亩之宅,若干株桑树以供养蚕织帛,还有若干鸡、猪、狗等家畜。孟子认为,有了这种“恒产”,每个农户就可保证老年人个个穿绵吃肉,一般人不冻不饿,而仁政的基础就奠定了。

为了实施民有恒产的计划,孟子又提出了恢复井田制度。第一,把耕地划为井字形的方块,每井九百亩,每块百亩,中间的百亩为“公田”,周围的八百亩分给八家农户作为私用,使八家“皆私百亩”。第二,八家农户提供劳力地租,“同养公田”即共同耕作公田,在完成公田的耕作任务后,才能干自己私田上的农活,即“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第三,各农户“死徙无出乡”,永不离开家乡,并按井编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互相友爱,互相帮助。一有盗贼,共同防御;一有疾病,互相照顾,形成一个亲爱和睦的小农经济社区。第四,这种“九一而助”的井田制度只适用于“野”,至于“国中”即城内和近郊则不划并地,而实行“什一而使自赋”,即由土地的所有者向国家缴纳十分之一的实物地租。第五,这种井田制度还得“润泽之”,根据实情进行适度调整。

在先秦诸子中,关干社会分工、交换和商品价值的论述,孟子是最为精彩的。他批判了许行否定社会分工、交换的观点,提出:

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有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从人的社会性出发,肯定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必要性,而且认为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分工与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一样,都是一种“通工易事”的关系。这样,孟子就从生产分工的必然性推论出阶级分工的必然性。

人们公认孟子将先秦的民本思想发展到了高峰。但人们所认为“高峰”的那些民本思想,如果严格分析,其实并不是民本思想,而是地地道道的朴素民主思想。

平等精神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必然前提,因而是民主思想的应有之义。孟子“道性善”,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种天赋道德论在认识论上虽然有欠妥之处,但在政治观上却颇富于进步意义。因为承认人在生性上是一样的,而且都是善的,这种天赋平等观为老百姓争取平等权利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孟子看来,“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孟子·离娄下》),在人格上普通百姓与圣王是平等的。在政治上君臣也自应平等、对等。“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孟子·尽心下》)“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同上)士可以德藐诸侯,这实际是以土与诸侯的政治道德平等作为前提的。

对于国家的治理,孟子认为不但君主有责百姓也有责。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这些人,有的是农,有的是工,有的是商,有的是游民,有的是奴隶,但孟子认为“天”都可以“降大任于是人”(《孟子·告子下》),不仅可以为贤相,而且还可以为圣君。这实际是承认了民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

基于政治平权、人格平等的观念,孟子在君臣关系上作了许多精彩的论述:

君之视里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

孟子认为,君和臣民是一种对等关系,君对臣民怎么样,臣民就可以对君怎么样。这种以“腹心”对“手足”、以“国人”对“犬马”,以“寇仇”对“土芥”的关系,完全是一种政治平等的关系。将这种论点再归入到以君本位为前提的民本思想中去,是很不适合的。据说朱元璋读到此章时勃然大怒,认为是“非臣子所宣言”,以致将孟子赶出了孔庙。这就有力地证明了孟子此说属于民主思想而非民本思想。

孟子和齐宣王曾就君权问题进行过一系列讨论。齐宣王向他请教关于公卿的问题,他认为“贵威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而“异性之卿”“君有过则,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直说得齐宣王“勃然变乎色”(《孟子·万章下》)。这是说,臣民不但可以背弃君主,而且还有权废置君主。这种理论,可以说是对君主专制的直接挑战。

齐宣王作为一个专制君主,对孟子这些直接否定君权的言论是难以接受的。因此,他转弯抹角地问孟子:商汤流放夏桀、武王讨伐商纣这样的“臣弑其君”的行为,是不是正确?孟子回答道: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贱之人谓之“一人”。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

这种正名论,其实质是肯定臣民可以诛杀无道之君。

与易位说、革命说有关的还有禅让说。孟子认为“惟仁者直在高位”,如果臣民的贤超过了君主,那么君主就应禅让。于是,他屡屡称颂尧、舜的禅让,许以为仁。这种禅让说是原始民主制思想的遗留,孟子称赞它,也正表现了他对君主世袭制的否定,也应属于朴素民主思想的范畴。

孟子之所以会产生易位说、革命说、禅位说,就是因为他有民贵君轻的价值判断,他说: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而为诸侯,得乎诸侯而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囗,祭祀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

总之,政权可以更迭,君主可以易人,这一切都得取决于人民的态度。这是一种典型的“民为主”论。

总之,从君民人格平等、政治平权说到君权民与说、民贵君轻说,孟子实质上已形成了系统的民主思想。这种民主思想尽管和近代意义上的民主有低、高级之分,但主张主权在民,否定君主的绝对专制则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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