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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决非孤立个体,而是复杂万物关系的中心点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儒家的道是一种学习的道,即学习如何做人。在儒家精神里,学习如何做人就是把自己投入一个永不停止的、没有尽头的、创造性的自我转化过程。这既是一种人际活动,也是一种应天的对话。这包括四个不可分离的方面--自我、群体、自然和超宇宙的事物。学习的目的虽然总被看作是为了自我。但是,这里说的自我,决非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万物关系的中心点。它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不是一个静态的封闭结构。因此,自我与社会的感应,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类与天的不断沟通,是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特征,具有至上的价值。

儒家把此时此地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作为出发点,去发展他们的哲学的人学(philosophicalanthropology)。他们认识到人的生存条件是有其根源的。我们所说的内在于儒家思想中的原初联系(种族、性别、语言、地域、阶级和基本的精神取向)的深层意义,在于它们充分展示了文化的多元性(这不能与任何形式的恶性相对主义混淆)。儒家经常把自己的“道”理解为身心之学,或者是性命之学。他们有这样一种认识,即每个人命中注定是嵌于某一特定条件下的独一无二的人。但是,每一个人同时具有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内在可能。也就是说,命中注定嵌于某地,是我们生存条件中难免的结构性限制,尽管如此,我们仍被赋予无尽的可能,在学习做人的过程中转化自己。因此,我们拥有内在的自由。这自由蕴藏在我们作为天人关系的中心的责任中,它创造了我们的价值。仅此一点就值得并需要尊重。

本杰明·施瓦茨在《古代中国的思想界》一书的结尾部分,讨论了《五经》的“精神”。他针对新儒学的中心问题指出: “最后,有关根的问题,要学孔子和孟子。他们已在人心里找到了根。只有人心才有能力‘诚意’,‘诚意’之后再扩展这种超越的能力,实现人类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道。从这个观点来看,《四书》的基本教义就在于此。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四书》还为这样一种信念提供了本体论的依据,相信个体面对道家和佛家神秘主义的不断挑战,具有超越的伦理能力。”

新儒家以心学为本体论的依据,在封建晚期的中国、现代以前的越南、李朝时期的朝鲜和德川时期的日本,帮助儒家知识分子在家之上国之下创造了一种文化空间。他们不离家园,却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投身于地方的、地区的或国家的政治。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并不只是调整自己以适应世界。马克斯·韦伯对儒家生活取向的整体评价漏掉了这一点。维持他们社会活力的精神资源,来源于他们管好自己的事情。这些事情包括修身、劝善、传道、知天命、尚友千古、仿效圣人、树立文化规范、改造作为道德共同体的世界。(杜维明)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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