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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依于仁义,行为合于礼制,而后方成君子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君子”有“君子”之德,“仁”与“义”是构成“君子”之德的最主要的两个要素。《论语》中云: “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可见,“仁”是君子所应具有的品德,与小人无关。再看“义”: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可见“义”也是君子所必须具有的品德。《论语》中关于“仁”与“义”的记载并非孔子一时一地的言论,况且孔子“因材施教”,在阐发“仁”、“义”、“孝”等观念时往往借此机会指出别人应该改正的地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因此,“仁”与“义”的概念在《论语》中并不十分清晰,但我们仍可以大致地看出“仁”是君子相对于小人在做人与待人上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品德。所以孔子说,仁者“爱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而“义”是君子对事与待物上所体现出的一种德。孔子说: “君子之行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刘宝楠《论语·正义》注中也说: “君子以义制事。”关于“仁”与“义”《中庸》有这样的论述: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释此句曰: “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恻怛慈爱之意,深体味可见。宜者,分别事理,各有所宜也。礼,则节文斯二者而已。”朱熹的见解是有道理的。“仁”偏重于对人而言,“义”偏重于对事而言;“仁”出自于一个人内心的仁厚、慈爱,而“义”则强调做事需合于事理、道义。它们都是“人的德性”。仁与义作为君子之德,小人是无法企及的。《论语》中对君子之德与小人之德有个形象的比喻: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当然,君子之德也并非德之最高境界,“仁”的上面还有“圣”,《论语》记载,子贡曰: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 “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人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由此看来,君子之德能正己安人,而圣人之德则能普济众生,这个“至德”便是“中庸”之德。可见在君子之德的选择上孔子也是取乎“中”。

在对君子外在行为的控制与约束上孔子强调“礼”。孔子说: “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又说: “克己复礼为仁。”达到“仁”要准“礼”。紧接其后又详述: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也就是说一切行为都应以“礼”为规范,失去“礼”也就失去了“仁”。在节制人的行为的作用上“义”与“礼”具有一致性: 《论语·阳货》篇言“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论语·泰伯》篇中也说“勇而无礼则乱”。孔子又说: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义”表现为君子的内在品质上,而“礼”表现为外在行为上。总之,“仁”与“义”节制着人的思想意念使一个人的内在精神品质上升到君子境界,而“礼”则规范着人的外在行为使一个人始终保持君子风度,礼是“仁”与“义”的外化与形式化。但制约人的行为最为严厉的并非“礼”而是“刑”,即“刑律”。孔子并不提倡只用“刑”来对人的行为进行制约,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十分低级而无奈的制约方式。子曰: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人对自己行为控制的最佳状态是“从心所欲不逾矩”。那是一种很难达到的自由的状态,连孔子自己也是年逾七旬才修炼到这个境界。孔子倡导以“礼”约人或自约同样体现了取“中”的思维方式。

由此可见,在取中思维的支配下,孔子为当时社会构建了一个理想的君子人格模式: 思想道德依于仁义,行为规范合于礼制,而后方可为君子。庞朴在其《三分》一文中认为,道家向往一,更多地注意对立的直接统一;法家保持二,着眼于对立的绝对对立;而儒家提倡三,兼顾对立和统一。并认为三的状态是眼下可行的最佳状态,乃至绝对的最佳状态,这便是中庸所包含的意思。虽然,他这里所说的“中庸”只是“中”的意思,但他确实道出了孔子何以以君子为教育目标的原因。(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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