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道德教化的主调是由周公奠定的;其施行的“封建”制度用意深远。周公建构了一种家国一体、宗子维城的政治制度,利用血缘亲情联系来扩展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血缘亲情是天然合理的,不需要论证。在这个意义上,情意联系就成了一个基本原理: 彼此的忠诚义务依照亲情的远近而得到规定,血缘情感被确立为最高原则。客观上讲,在一个以亲情关系组成的团体中,讲究情意是必然的。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情意要求,既是发自人心之自然倾向,同时又必须加以规范化,这样才能使这种亲情之间的联系得到保持。对每个人来说,亲情关系是一个天然的事实,背弃亲情就禽兽不如。但周公的伟大之处并不仅仅限于倡导对亲情的重视,更在于使血缘亲情之间的交往仪式化,使心情的表达形成了渗透所有生活的温文尔雅的仪式,并演化成一套洋洋乎大观的礼乐系统。这才使得亲情联系这一自然原则得以文明化,并获得了濡染人心、教化人群的伟大功效。
周公为中国儒家教化理论奠定了两个理论基础: 一是对血缘亲情纽带的重视,二是以情感为道德教化的核心,方法是熏陶、涵养、塑造。
在一个血缘团体中,由于自然血缘情感的联系纽带很强,“封建”制度能得到推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然而,这种制度设置有一个根本的缺陷: 它是自然的原则,会受到某种自然必然性的削弱,即随着世代的增加,血缘关系的亲密程度会不断地降低,亲情联系纽带会不断减弱,所以,分封制度一方面会受到可封之地的幅员的限制,到一定时间就将无地可封;另一方面,亲情联系纽带的弱化也会使分封行为面临复杂局面,即出现许多无封地的贵族子弟,他们可能从事经商或成为游侠,从而对家族的归宿感越来越淡。而且,即使在亲情关系内部,利益的分配也会出现激烈的争夺,“礼”的原则也时时会受到“力”的原则的挑战,到一定时期就会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
在孔子之世,虽然宗法制度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家庭制度在兴起,但此时血缘根基在家庭的稳定上仍是一个根本原则,并且还有着扩展为社会结构的功能,所以孔子仍然把道德的根基奠于亲情之上。他于道德情感首重孝悌,并十分重视礼乐诗教,目的是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秩序。但他发现,外在的文制教化系统由于历史的流传,越来越流于形式,而丧失了鲜活的价值蕴涵。孔子在教化理论上的突出贡献,就在于突出强调人道情怀即“仁”作为礼乐的核心价值的地位。
仁是一种普遍的人道价值,其本质是爱。由此孔子开显了道德的大本大源。仁在本源上有两重意义: 其一,它不是个别性的情感,而是可以随处体现在具体的人伦关系中: 有父子之爱,才有父子人伦关系的存在;有男女之爱,才有夫妇一伦的存在,等等,所以伦理关系凭爱而成立。其二,本源地说,仁是天地“生”物之能力,它是贯穿于宇宙万物之中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此便为天地之仁心。而对人而言,仁就是人心的爱意,它关涉到他人、团体、社会。孔子的伟大贡献就在于为传统的礼乐文制系统灌注了这种本源性的情感作为价值基础,并使之成为后世儒家的文化生命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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