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第九 < 论语讲要 < 儒以修身 < 儒家文化 :当前
此四事不可轻视,更非卑事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李炳南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郑注与皇疏都说,在鲁哀公十一年冬天,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那时鲁国的礼乐已经崩坏,孔子便定正音乐,雅颂等诗章也归于正了。各字是兼说雅颂两者,意思是说,使得雅是雅,颂是颂,所以说‘各得其所’。

这一章经文主要的意义是讲正乐。古人注解,有的说是正乐词,有的说是正乐曲。其实音乐不能只要词不要曲,也不能只要曲不要词,因此,解释孔子正乐,应该是将乐曲与诗章配合起来讲,才算完全。

皇侃疏:“孔子去鲁后,而鲁礼乐崩坏。孔子以鲁哀公十一年从卫还鲁,而删诗书,定礼乐,故乐音得正。乐音得正,所以雅颂之诗各得其本所也。雅颂是诗义之美者。美者既正,则余者正,亦可知也。”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孔子说,出去办政治,便按道理事奉公卿等长官。到了家里,便按道理事奉父母兄长。办理丧事,不敢不勉力。不受酒的困乱。这四桩事,我能做到那一桩呢?“何有于我哉。”有不敢承当之意。

事公卿,是办国家大事。事父兄,孔子曾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不能说是小事。父母之丧是第一大事。讲到酒,夏禹王饮了仪狄所造的好酒,便说:‘后世必有人因为饮酒而亡国。’于是他就疏远仪狄,戒了酒。书经有一篇酒诰。戒酒也是大事。孔子谦虚,对这四桩事不敢承当,所以说‘何有于我哉。’皇侃疏引用卫瓘的意思‘三事为酒兴’,并加解释:‘在朝廷,在家里,以及参加丧事,都不为酒所困。’皇疏‘又一云,人若能如此,则何复须我,故云何有于我哉。’这样讲法,恐怕不合孔子的原意。朱子集注把这些大事看作‘卑事’,更是误解。

【蕅益论语点睛补注】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亦是木铎之职应尔。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不要看得此四事容易。若看得容易。便非孔子。

【补注】此四者。皆是孔子之无我。有我相。则骄慢。不能出事公卿。入事父兄。有我相。则有断见。谓人死即消灭。故丧事不能勉。有我相。则累于形骸。不知观心之妙。而以饮酒为乐。故为酒困。我见为万恶之原。其为毒于天下。不可胜数。故孔子一再言之何有于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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