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四年,阳明受贵州提学副使席书之邀讲学于贵阳书院,始倡“知行合一”说。如学界所言,阳明的“知行合一”至少有如下三层意思:其一,从知行的主体来说合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传习录》上);其二,从主体的活动过程来说合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其三,就知行本身特质来说合一,“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传习录》上)。
他指出,只“知”而不“行”是“揣摸影响”,只“行”而无“知”则是“冥行妄作”,皆不足取。阳明在与弟子对话中,借用《大学》“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习语,来说明“知”与“行”的不可分离:“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传习录》上)
阳明还提出“知行之本体”(《传习录》上)的观念,而“本体”实即主体。“知行合一”说旨在强调善的动机与善的行为的统一,兼顾人的认知主体和实践主体,强调没有实践的主体性就没有认知的主体性。“知行合一”的主体活动在观念与行为、思想者与行为者之间形成自由转换与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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