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睡眠应该是从第一期到第五期,然后再回到第二期,如此重复几次。从第二期到第五期,通常需要1.5小时到2小时左右。
如果能在第一个周期就过渡到最深的睡眠状态才是最理想的。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雷姆期,后面的雷姆期所持续的时间要比第一周期长得多。
统计结果表明,充分而令人满意的睡眠,通常需要有四到五次的雷姆期,如果我们用前面所说的一个周期需要1.5~2小时来计算的话,充分的睡眠大致需要6至10小时,因此取折衷的数字,把理想的睡眠时间定为8小时,这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一天要睡8小时的由来。
事实上,因为每个人的条件不尽相同,并非每个人都非要睡8小时不可,只要是在6小时的范围内就已经足够了。
另外,睡眠时间的长短和年龄有密切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年龄越大,睡得越少,这是因为我们神经细胞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睡眠是脑部的一种活动现象,由于我们神经细胞减少,自然也就影响我们的睡眠时间。
前面说过,睡眠是由第二到第四期的缓波期和第五期的雷姆期所组成的一个周期,这种周期要来回重复四五次才能形成令我们满意的充分睡眠。
要得到充分睡眠,则必须有足够的缓波期和雷姆期。因为两者性质和所产生的效用完全不同,缺少其中任何一种都不足以达到完全的睡眠。
缓波睡眠的效用在于消除疲劳。婴儿的睡眠中第四期占的比例非常大,这是因为发育所需的荷尔蒙(生长激素)在这个期间大量分泌;还有,咬牙、打呼、说梦话等现象也都是在缓波睡眠时才会发生。
一旦进入雷姆期,上述这些现象就完全停止。有的学者发现,该期有心跳不规则地加快、呼吸急促、血压上升、胃酸分泌增多等现象;而且脑出血、心脏病发作等也多在雷姆期睡眠中出现;同时,胃溃疡的出血、孕妇生产等也有在雷姆期出现的倾向。雷姆期的睡眠,不但没有消除生理上疲劳的效果,相反地,还会引起生理上处于极危险的状态。
除此之外,雷姆期的最大特征就是做梦。发现这个事实的,是发现雷姆期睡眠的美国的生理学教授克雷登,他在实验室观察一些接受实验者的脑波,当他们进入雷姆期时,就摇醒他们,结果发现他们27次中有20次都在雷姆期中有作梦的现象,相反的,在缓波睡眠时,23次有19 次是无梦的。
这样看来,当我们的睡眠进入雷姆期时,作梦的可能性有80%,缓波睡眠时则不作梦的可能性是80%。虽然还不敢断言我们在雷姆期是否肯定会作梦,但是早上起床之后觉得做了梦,或没作梦,大致与我们起床之前的睡眠是否在雷姆期或缓波期有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睡眠并不只是生理上单纯的休养,还有更积极的平衡精神的效用。我们也知道,充分睡眠所需的时间因人而异,从6~10小时不等,这种时间的差距是因为每个人睡眠的深浅不同所致。也就是说,睡眠中深睡时间较长的人,自然只需较短时间的睡眠就够了;相反,整个睡眠浅睡期占多数的话,就需要较长时间的睡眠才能完全消除疲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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