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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喻失义
来源:道学深究 作者:

下面就是庄子的名言,是历代学者辩论很多的地方。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几千年来,这一段文章在中国的哲学思想、文学思想上的份量都很重。文字看来很啰嗦,“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翻来复去。假认同学们是学文学的,你看能不能简化呢?很可以简化,用不着这么啰嗦,可庄子的文章笔法就是这样,我们经常引用。例如宋代欧阳修奉命修《唐史》的时候,有一天,他和那些助理的翰林学士们,出外散步,看到一匹马在狂奔、踩死路上一条狗,欧阳修想试试他们写史稿件文章的手法,于是请大家以眼前的事,写出一个提要大标题。有一个说:“有犬卧于通衢,逸也蹄而杀之。”有一个说:“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斃。” 欧阳修说,照这样作文写一部历史,恐怕要写一万本书也写不完。他们就问欧阳修,那么你准备怎么写?欧阳修说:“逸马杀犬于道”六个字就清楚了。所以,往往几百年的历史写来,桌子上一堆,就是那么一小本。如果我们几千年的历史,照现在白话文一写,那实在不得了!但是照《庄子》的文章写也不得了,以指喻指,非指……讲了半天,是马指你,还是你指马,搞不清楚。

对于“以指喻指之非指”这一句,我看了很多的文章,而且现在的书也在讨论,认为这个指呀,不是指头的指,这个指啊,就是中指的指,引经据典,写论文,就这个办法,苏格拉底怎么说的,孔子怎么说的,反正看到一点半点指头,就把它抄上去,然后下面注明我看了一些什么书作引证,学问很渊博,实际上看了半天,你的意思呢?我没有意思,因为这些书我都看过了,所以结论留给谁做呢?留给别人去做吧。现在很多文章,只能这样。

很简单,这个“指”就是指头。庄子这一段讲什么?讲逻辑论辩。我们晓得,以印度的因明学来讲、论辩一定有四个步骤,比西方的逻辑还要完备,还要严密。因明的四个步骤,简单地讲:“宗、因、喻、合”。“宗”就是前提,说话必有宗,引申“宗”的理由为“因”。有时候有宗有因还讲不清楚的事,只有用比喻来说明,这就是“喻”,在庄子中叫做“寓言”。因为人类世界上的任何语言文字,没有办法真正表达人的思想,所以意识思想、意识形态很难表达。你说我会画画,把意思画出来,那个画已经不是你的意思,那已是三四层以后的意思了。那到怎样表达人类的意思?用比喻。人类文化中,每一个宗教的教主都很会用比喻,最善于用比喻的是释迦牟尼,其次基督教《圣经》里有很多都是用比喻。为什么宗教的教主喜欢用比喻呢?因为最高形而上的道理很难讲出来,只好讲一个比喻。譬如一个人问:“某人什么样子?”“我给你讲,你也没有看见,反正那个家伙长得脸像马一样。”我们就会一笑,反正晓得脸长,这就是比喻。我们人常常喜欢用比喻,比喻是论辩上表达情智的最好的一种方法。宗、因都讲通了,那么就是结论的“合”了。

那么,庄子对当时喜欢讲论辩的名理学家如惠子、公孙龙,他也提出来“以指喻指之非指”,他说拿一个指头,告诉你这个不是指头,他说这个比喻不大好。这叫做什么呢?引喻失义,就是用了比喻以后,反而丧失了真正的意义。年青同学读古文都念过诸葛亮的《出师表》,其中有一句劝他的皇帝,刘备的儿子阿斗的话:“不可引喻失义”,我们看了诸葛亮的这句话,就了解了刘备的儿子阿斗非常聪明,会辩论,做错了事,他会盖得很好。所以诸葛亮以亚父的身份教训他。“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庄子这一句“以指喻指之非指”,他这个话有点引喻失义,还不如用不是指头来做比方不是指头的道理。禅宗大师翻译佛学《楞严经》时,比庄子用得高明“以指指月”,指个月亮给你看,以指指月叫你看月.不是看指头,不要把指头当月亮。后来禅宗有一部书就叫《指月录》。现在研究禅学的人非常多,都是抓住了指头当月亮。拿庄子的话来批评:“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如果你研究禅宗的公案而讲禅的话,不如绝口不谈禅或许还能进入禅。“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这和上一句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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