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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大人则藐之
来源:儒学深究 作者:

孟子经常与“大人”会面,这里所谓的“大人”,指地位高,年龄高,有权、有势的人。像二十世纪中,香港的老百姓,对警察也叫大人,因为英国人虽统治香港九十九年,但其所用的法律,多半是沿用清朝的“大清律例”。在清朝官场上,对官吏惯称大人,所以香港人旧习惯对官吏仍称大人。又如香港有一座公园,以英国一个统帅的名字命名,而香港的老百姓则叫这座公园为“兵头公园”。所谓“兵头”,在我国宋朝时,是以“兵头”来称元帅的。

孟子所见到的齐宣王、梁惠王这些诸侯,他们生下来就是当王的,这种人从小接受当诸侯王的教育,在言谈举止之间,仪态就与别人不同。曾经见到清廷宗室贵族,以及大臣的遗老们,虽然帝制业已蓷勫,而他们的家里,还有许多男女佣人,仍会摆出那种颐指气使的威风。官太太小姐们,放在面前的东西,自己不伸手去取,叫丫鬟从老远跑来,再双手拿来交给她,那种味道,现代的青年是看不到了。当时有新思想的青年,看到这些情形,非常反感,觉得太腐败,非革命不可。可是不待革命,由于日本对我国的侵略,战争苦难把他们都淘汰了。因为这些人离家逃难,出了大门,连米长在哪一棵“树”上都不知道,在逃难的路上,不待敌人打来,三五日的风霜,就倒路不起了。这一类也是所谓的“大人”。

孟子吩咐学生们说:你们见了“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不要被他言谈举止的态势吓住了。现在民主时代,已经看不见大人们的那种威风了。在帝制专政时代,只要看到地位稍稍高一点的人,乃至于只是一个县长,老百姓连头也不敢抬起来。

孟子说要“藐之”,“藐”不一定是小的意思,现在“藐视”一词,是从《孟子》这里来的,就是看得平凡一点,不是完全轻视。不要怕他“巍巍然”,高高在上的样子,因为在古代,地位越高,座位也越高。以前皇帝上朝的时候,满朝文武百官跪了一大堆,但是皇帝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楚,能够靠近一点的,最多见到一个模糊的影像而已。

老实说,这种“巍巍然”的样子,也未必是故意装出来的。在古代那种制度下,人在高位上坐久了,自然会有那种样子,所谓习惯成自然。像当老师教书久了的人,对人说起话来,一开口就是“懂不懂”或“你懂吗”这种话,在别人听来,多难接受!又如带过兵,习惯指挥别人的人,连对自己的太太,也像是带兵那样指挥。尤其那些部队阅兵惯了的人,一走下车来,就是沈步、抬头、收下颚、挺胸,头部移动;从左到右横扫一眼,又从右到左回扫一眼,就是那种意气飞扬的样子。有一个生意人,受了军阀中一个排长的欺负,一怒之下,不做生意,募来一些子弟兵,当了连长。有一次一个排长不听话,他要撤这个排长的职,把特务长(民国时代管军饷财务的职位名称)叫来,下命令说:“马上结清排长的账。”这都是习惯成自然,要改变过来,很不容易。所以孟子前面说的“动容周旋中礼”非常难。处于什么位置,就应该表现什么态度,说什么话。作客的时候就是客,当主人的时候就是主人,假使请一位长官到家里来吃饭,和请一般朋友又不同,所以事情要从两面来看。

所以见到“大人”,不要被他那“巍巍然”唬住了,连话也说不出来,心理上就已经不平衡了。孟子教学生,不要把大人看得那么高,他也是人,自己也是人,在精神上、人格上、心理上,都是处于平等地位的。

然后,他教学生一段话,说得慷慨激昂:

“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有的房屋,高到十丈,梁柱都有几尺宽。像这样规模宏大的房屋,孟子说,就算自己得志,也绝对不住。住一个平常的茅屋就可以了,有了地位有了钱,不要先从居住上去贪享受。

“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例如清朝的大八仙桌,坐八个人的方桌,差不多就有一丈方圆,而每餐的菜肴,多达数十样,侍候在旁边的有好几十人,乃至上百人不等,添酒的添酒,端菜的端菜,盛饭的盛饭,各有不同的专职。这种奢侈的做法,孟子也不主张,得了志,绝对不摆这样的排场。

“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就是吃喝玩乐。“驱骋田猎”,在现代来说,我国已经禁猎了,相当于去郊外打高尔夫球,后面还跟了一大批随从人员。这样的排场,孟子也不主张。

这些都反映了战国时代,那些在高位的所谓大人的奢侈。可是没有饭吃的穷人,还多的是。

孟子告诉学生们:“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不要看到这些大人们,住高大的房子,排场大,吃得好,穿得好,玩乐得好,自己就动心了,老实说,这种自欺欺人的虚荣作风并不值一顾。“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在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平凡庄重的生活习惯,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中间的人事,都懂了;我们有自己的人格,诠古传今,有自己的精神文明。“我何畏彼哉”,我们没什么自卑或畏惧的。人们往往喜欢将物质、财富以及地位、声望等等拿来炫耀于人,这其实是低俗的心理。

孟子讲这一段话,很有豪气,孔子就不会这样讲。所谓炉火,孟子烧得满大,而孔子则已经纯青了。孟子这种话,有点像子路的口吻,所以还要进一步修养。看到富贵的人,心中根本就没有富贵的观念,看成和自己一样,人我的心,不要分别,能达到这样的修养,就更美了。当然,后来孟子还会“充实之谓美”的。

下面孟子为这一段作结论,提到了修养的工夫。对于孟子谈到的修养工夫,大家要特别注意,因为他讲得非常实际,而孔子所讲的,属于形而上学,更高却更平淡。

孟子说:“养心”就是修行,先要做到“寡欲”。“寡”就是少,一切的欲望要少,少到极限。儒家和道家的修养,只讲到“寡欲”,只有佛家做得到完全断欲。不过要注意的是,佛家的小乘才做绝欲的工夫;大乘不是绝欲,是化欲,到了化境,无所谓寡与不寡,绝与不绝。所以儒家与道家,在几千年来的争论中,都是争论这些话题。

佛家一开始,就是无妄想、除妄念,绝对无欲。儒家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摒弃了这个工夫。本来也是如此,一般学佛的,照这个话是做不到的。儒家、道家比较高明,先从“寡欲”做起,慢慢减少欲望。实际上佛家也有这个法门。一切的习气,先到“薄地”,妄念、欲望的力量,本来很强,慢慢使它薄弱,由“薄地”再转入“软地”,变成柔软,没有力量。例如修道的人,要除瞋念,自己想克制不发脾气,可是做不到,必须要化欲才慢慢减少,变得薄了,再逐渐变得柔软,就可以克制了。到这个阶段,才是“寡欲”,所以养心之道“莫善于寡欲”。绝对无欲的理论那么高,做不到的,反而变成罪过,变成口过,吹牛大王,犯了妄语戒,修行人是不能打妄语的。

孟子说,能够妄念减少,慢慢少想一点空事,把空想、幻想的范围缩小,只想几点切实要紧的事。照这样训练自己,修养自己,幻想妄念,自然越来越薄弱了,就会达到禅宗祖师所说“不是息心除妄想,只缘无事可思量”的境界。这不是说要故意把念头压下去,是自然没有事情可想了。人家说肉好吃,自己根本不想吃了;人家想穿好的,自己不想了,只要不受冻,能蔽体就行了。这是真的空,看开了,所谓“看破红尘”就是这个样子,真到了心平如水,则妙不可言。

相反的是,有人欲望多,学佛一开始心里就想:“自己要赶快修行,修成了佛,好去度众生。”这种欲望就太大太大了,说得好听,叫做愿力,那是对修成功的人而言,对于没有修成功的人而言,这种想法就是欲望。正像同样是人,岁数小的叫小孩,壮年叫大人,老了叫老头一样。

我们再看秦始皇、汉武帝这两个人,当皇帝的那种声威之显赫,所谓“大汉之声威”,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看来,的确是不错;可是当他们年纪大了,快死之前,都想求长生不老,希望永远活下去,要想做神仙,这个欲望多么大啊。

只有汉武帝的一个大臣汲黯,这个活宝,憨头憨脑地对汉武帝说:“陛下内多欲而外示仁义,神仙其可得乎?”汉武帝听了对他也没有办法。不但汉武帝有这个错误,老实说许多学道的人,都有这个情形,这样是修不好的,所以要先“寡欲”。

这个结论,同时也是“尧舜性者也”的诠释,因为上古的人,天性寡欲,对于外物的追求很少,自然是天生的圣人之道。

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 孟子曰:“脍炙哉!” 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 曰:“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

“羊枣”这个名词,最早见于《尔雅·释木》篇中。后人的注释,有的说它实小而圆,紫黑色,俗名羊矢枣;又有人说紫黑色的羊矢枣,本来是柿类,冒用了枣的名称,但也说,“羊枣”实小而圆。另外更有人说,“羊枣”并不是植物,只是羊的一种内脏,因为从《孟子》本文上看,并不是果物,而是菜肴。所以古人的批注,仍成问题。“羊枣”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有待考据,但对这里的文义,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曾皙是曾子的父亲,平日喜欢吃“羊枣”,曾子在他父亲死后,不再吃“羊枣”这样东西。这是一个历史的故事。有一次公孙丑问孟子:“脍炙”——那些烤的、涮的嫩肉和“羊枣”比起来,哪一样好吃?孟子说:当然是烧烤嫩肉好吃呀!

公孙丑于是问:那曾子为什么专门吃那些好吃的菜,而不吃“羊枣”?公孙丑这样问,是话里带刺,意思是说,曾皙吃“羊枣”,不会不吃“脍炙”;大家说曾子不吃“羊枣”是因为孝道,可是为什么是不吃“羊枣”而不是不吃“脍炙”呢?大家这种说法,也许有问题吧?但公孙丑到底是圣人的学生,受了道德的熏陶,这种话没有说出口来,只问孟子,曾子为何吃“脍炙”而不吃“羊枣”,只这么轻轻点一下而已。

孟子就告诉公孙丑,因为“羊枣”是很难做的,只有曾皙欢喜吃,别的人未必喜欢吃,所以曾子看见“羊枣”,就想起自己的父亲,当然也不吃。至于烧烤这些菜,因为好吃,很平常,大家都吃,并没有什么稀奇,不能代表他父亲独有的嗜好。所以孟子才引申出来,说明古代“讳”这一礼制的道理。这个制度,《礼记》中的《曲礼》上篇有详细的说明,这里不引叙,孟子这里是讲的一个原则。

唐代的韩愈,曾经为这个礼制,专门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讳辩》。因为李贺听韩愈的劝告,去参加考试中了进士,很有名望。有一个和李贺争名的人,就指摘李贺,认为李贺的父亲名为晋肃,晋、进二字是同音同义,所以李贺当进士是犯讳,不应该的;而且韩愈也不应该劝李贺去参加进士的考试。于是韩愈说,假如一个人的父亲名字叫“仁”,那他的儿子就不要做人了吗?他还举了许多事例和理由,来为“讳”的正当道理作辩解。

“讳”就是忌讳、避讳,在古代看得很严重。例如唐明皇的谥号为玄宗,为了避讳,凡是写到或说到“玄”字的时候,就改用“元”。在唐明皇以后的书上,许多地方的“元”字就是“玄”字,这是避皇帝之讳。在家庭中,子避父讳,例如父亲的名字有一个“怀”字,他的孩子就绝不说“怀”字,只好说想念、惦念、挂念了。这种礼制流传到民国初年,还有人遵守,现在已经没有了。像现代的“中山路”、“中正路”这类路名,在古代是绝对不可以的,一定要避讳,因为犯了孙中山和蒋中正的名讳。

孟子这里说明古代的一个原则,避名不避姓。例如姓张的,开一个店,不禁用“开张”两字,因为“姓”是大家共同有的,不必避讳;“名”是某一人单独所有的,所以要避讳。

古代避讳的意义,对国君是表示忠,对父母是表示孝,是一种恭敬之心的表示。所以曾子对于父亲所喜欢吃的菜,不想吃,因为他是大孝子,有深感情、大孝敬心,这是人性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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