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西北高原上的泸沽湖边,居住着纳西族的一个支系——摩梭人.这里十分偏僻,交通闭塞,原始气息十分浓厚,仍保持着母系氏族社会遗风的阿注婚姻。
阿注是纳西语,是"朋友"、"伴侣"的意思.摩梭人的青年男女参加社交活动和结交阿注有一定的规矩,一般在儿童满13 岁时,女孩、男孩分别要举行"穿裙子"、"穿裤子"的仪式,标志着童年时代已结束,开始享有社交权利.女子十五六岁,男子十七八岁,就开始结交阿注了。
摩梭人的社交和婚姻十分自由,不受外人干涉,只要男有情女有意,通过交换头帕、腰带、戒指等信物礼品,就可以建立阿注关系,成为夫妻.这种婚姻关系很不稳定,结交的双方,关系好可继续往来,关系不好就分开,彼此再另找阿注。
阿注婚姻所生的子女都属女方,由女方抚养,男子无抚养教育责任,父子之间不保持任何联系.男子在家庭中没有自己的子女.因此,这种家庭都是按母亲的关系组成,财产也由母系继承.在这种家庭里没有祖父和父亲,只有外祖母、舅舅和姨母.有的孩子只知道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解放以后,摩梭人的阿注婚姻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这种古老的婚俗已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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