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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佛教的原则立场
来源:藏密素食观 作者:索达吉堪布

当前,有许多自诩为密宗权威的人士,以极其轻率的口吻向公众宣扬道:“修密法者是可以食肉的。”或者又说:“密宗并不遮止肉食。”受其影响,多有众人,甚至包括一些尽管习密多年但仍不解藏密真义的三宝弟子,也想当然地认为修习密法完全不用戒荤茹素。流风所及,某些对佛陀教典及大德论藏闻所未闻,或仅仅触其皮毛而未能探得堂奥的上师,兼以不重视因果且私怀个人目的,竟也公开对其弟子“开示”说:“食肉无甚过失,藏传佛教徒完全可以方便享用荤食,无需忌口。”另有些名相上的所谓高僧大德,在开法会时也以血肉供养与会者……
  既然师父都已如此开许,身为凡夫的众多贪心未除的弟子当然就更是欣欣然恪遵师命了。于是,在你知我知、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配合下,个体口腹之欲的满足被赋予了合法的外衣,以至于一些原本已茹素多年的汉地出家众及居士,也在其“上师”“慈悲方便”之诱导下,重开杀戒,“戒素茹荤”起来。
  究实而论,如果吃肉无有丝毫过患的话,慈悲心无可等伦的佛陀一定会在经典及教言中广泛号召佛教徒放开肚皮、尽情享用众生血肉;如果密宗提倡肉食的话,这种“食肉无过论”也应广泛见于密续及各大密宗祖师的论典。但考诸佛经及续部典籍,却很难找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文字。故而我们说,不负责任地随意赞同、随喜、提倡、开许自他食肉,都是与佛教教义背道而驰的行为;如果再打出密宗这块招牌,并以密法的名义大肆毁坏信众的善根与善行,此种作为就更为正信佛弟子所不齿。
  其实在《大悲观音出轮回根续》中早就阐明了密宗以及一切大乘法门对这一问题的原则立场,此续中云:
  “若食肉,则生瞋心,且种下恶因;若饮血,则致愚痴,且种下恶缘。啖一口肉之过失,大于饮酒之过;如若自己亲自杀生,且饮一口血,则其过患大于百年食别众所杀众生肉之过失。此说为何?因缘所生故。所谓鲜血如亲眼目睹,三界众生亦生恐怖;如见人舐血,一切三有众生尽皆昏厥。饮血食肉,实乃造孽之唯一主因。
  “若从细微处衡量,一人如若只饮酒而未造作其他恶业,其人命终后即转生饿鬼道;若非但饮酒且造作其他恶业,命终后则堕于烧热地狱中。食非自己亲手所杀众生之肉者,命终后将于一劫中沉陷地狱;若食亲手所杀众生之肉,或食唆使别众所杀之众生肉,命终后即于十万劫中转生地狱。若饮别众所杀众生之血,以缘起显现之力,仅饮对境一口血,亦将于一劫中转生不闻三宝名称之地;若一生饮血不辍,必将于无数劫中长陷轮回;若饮自己死亡之众生血浆,其人来生将转生旁生道七遭;若饮自己所杀众生之血,其人命终后必堕铁水燃烧之地。非唯饮自己所杀众生之血,亦食自己所杀、与己身躯无别之众生骨肉,此人命终后即于一劫中沉陷铁水沸腾之地。若生吞生饮众生血肉,其人七世后必堕铁水灌口之地;如烹调后熟食,则于十世后转生铁水灌口之地。如是啖食众生血肉,实可毁坏三界所有众生。
  “若血肉屡次转手,则转手愈勤,食肉者之过失愈少。如若其间已倒手一百次,则最后之食者将于一百世后身堕恶趣;如若仅过手十次,则最后之食者即于十世后堕入地狱。余者以此理推知。
  “食被杀众生之肉,其过失大于食自己死亡之众生肉。亲手杀害一众生,其过失大于别众杀害一百众生。唆使他人杀害一众生,其过失大于自己亲手杀死十众生。
  “啖饮血肉可令三毒增上,依凭此类食物可引生五种烦恼。”
  不过,若环顾我们的生存实际,大家一定会无奈地发现,每逢佳节庆典时,都有大量的众生成为了某些人快乐、幸福的殉葬品,这些人总要把自己的所谓利益建立在别众的受苦受难甚至是牺牲上。不管是婚宴,还是丧葬,抑或朋友聚会、知己相逢,餐桌上总要横陈大量的动物尸体。这到底是人类的喜筵,还是动物们的葬礼?坦率地说,饭桌上一切被杀的亡灵,总有一天会向那些举起屠刀、筷子的刽子手、食客,发出索命的呐喊;杀生的罪业,将毫厘不爽地落在每一个参与者的头上!短暂的酒足饭饱、瞬间的假相愉悦过后,不虚的因果会让这些曾经的饕餮之徒们,哭着、喊着面对各自的因缘果报!
  就像《正念经》中说的那样:“大地狱众生感受炽热之剧苦,此乃恶有恶报之定则现前。彼于数十万年中感受如怨敌猛烈相煎般之恶果,毫无利益、价值可言,徒能忍受肢体烧焦之痛。即便万幸从地狱中逃脱,当其慌不择路,四处寻觅救怙主、皈依处及避难所时,适逢远方有狗群正欢喜踊跃、血口大张,朝己处奔来,随其腾挪跌宕,一路尚发出金刚般坚硬、刺耳、令人惊恐万分之叫声。狗群渐逼渐近,从地狱刚脱身之众生目睹之后,即欲掉头逃跑。奈何狗群蜂拥而上,顷刻就将其扑倒在地,并从后背开始啃啮、撕扯起来。从外至里,从骨肉至筋络,一一啃光咬净,芥子许血肉亦未存留。众狗即如是将此人躯体支分点滴不剩、狼吞无遗,其间耗时甚长。何以致此?此乃前生大开肉筵、杀害众生之果报现前所致。”
  《指鬘经》又云:“文殊菩萨请问曰:‘诸佛乃为如来藏而不食肉否?’佛陀告言:‘如是,文殊。无始劫来,众生于无始无终之轮回中漂泊不定,其间无有众生未曾作过自己之生身母亲,亦无有未曾成为自己之姊妹者。即今之沦落为狗之众生,往昔亦曾作过自己之生父。世事流转,大体如是,恰如舞者之变幻歌舞。既如此,则自身身肉应与他众肉身无有二致,故诸如来禁绝食肉。’”
  不仅《指鬘经》中如是论述,大量的佛教经典以及佛教教义都明确指出:一切众生都曾作过自己的父母,他们在过去世时对我们所尽的父母之责,与现世的爹娘相比实无任何差别。因此说,作为儿女,如果吃众生肉,就等于在吃父母肉。尽管这些众生是过去世的父母,但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父母永远都是儿女恭敬孝养的对境,吃他们的肉实在是对人类道德禁忌的极大践踏,也完全违反了人世间的所有良心轨则,更不用说此种作为与佛法教义彻底抵触。一切信奉佛陀教言的佛教徒,怎能对之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有些人可能会替自己的吃肉行为辩解说:参禅打座、闭关苦行、修习密法时,不吃肉营养会跟不上,身体一旦垮下来,修行何能增上?其实,不管是藏密祖师,还是禅宗大德,在指导其门下弟子实修时,都不主张、赞叹弟子食肉。相反,他们倒是一致认为食肉会对参禅实修带来很多障碍与违缘。
  比如宁玛巴一代宗师布玛莫扎就曾在其所著的《修无念意论》中这样说道:“瑜伽士应于一切时处遮止鱼类等肉食。饭食需与行者相应,且适度。”藏地公认的观音化身——无著论师也说过:“无始劫来,无数众生都曾作过自己之父母亲朋,如今即便此等众生各依自身业力自然死亡,此种景象也堪悲悯。若身为智者,反而为谋口腹之欲不惜杀生食肉,如此行事实不应理。”大菩萨菩提萨埵曾亲自作过授记,后由藏人从印度迎请到藏土且广弘佛法于雪域的大论师莲花戒,在《修习次第论》中亦如是阐述道:“瑜伽士何时何地都应废弃肉食,其饭量应与行者相应,唯以适度为准。”
  不仅佛教徒应大力提倡素食,就连婆罗门以及苦行者也应该遵循这一日常生活习俗,因为真理原本就该超越一切种族及宗教界限,它理当普及到所有信仰真理者的心间。恰如著名论师蒋阳哲巴所说:“不管身为阿阇黎、在家居士,抑或婆罗门、苦行者,只要饮酒食肉,则死后必堕饿鬼道。因之父母不能给予子女酒肉,亦不能放任子女食肉醉酒。在其尚处于幼儿时期时,即应供给牛奶、酥油等无肉食品,务必令其养成素食习惯。”
  如今,多有众人以小乘佛法开许修行者食三净肉为理由,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吃肉行为辩护,他们尚口口声声地引经据典说,释迦牟尼佛在律藏中也未曾全面禁肉。有关戒律中对吃肉问题的开遮,下文还要专题论述,这里只稍作阐释,为公众日后能全面理解、了达释尊说法之究竟密意略为铺垫一番。
  其实佛陀在《涅槃经》等经典中早就明示过,小乘教义对所谓三净肉的开许根本就属于方便说法,实为不了义之权宜之计。大乘行者理当彻底禁肉,如此方堪称为行菩萨道者。在此经及其他一些了义经典中,世尊尚对当初开许食用三净肉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解释《楞伽经》的大智者加纳班匝对此问题有说明道:“释迦牟尼佛从初转四谛法轮开始,一直到为持明者转密宗法轮之间,其间所宣说的别解脱戒、大乘菩萨戒以及密乘戒律,其境界就像阶梯一样次第上升。为不失毁上法,大乘戒律全面遮止了声闻乘戒条中曾经开许过的食用三净肉等规定。虽说个别经典中未曾遮止食用十种自然死亡之众生血肉,但此类开许仅限于方便摄受罗刹等凶恶众生之用,或为直接、间接利益众生而已。严格说来,何时何地都应禁绝食用一切众生血肉。”
  但是,很多对来生一无所知,唯知希求今世身体健康的现代人,仍固执地认为吃肉有益健康,有益延年益寿,因此他们始终拒绝戒荤茹素。更重要的是,吃肉对大多数肉食者而言,已不仅仅意味着填饱肚皮,增强体力。在很大程度上,吃肉已成为了他们的一种味觉享受与人生乐事,甚至上升为一种生活惯性与习俗。在这种前提下,让他们断然戒肉当然会有一定困难,因多生累劫的串习不可能一下子就轻易摆脱掉。
  但这绝不应该成为贪恋肉食的原因、理由!客观、公正地说一句,戒肉所带来的暂时“痛苦”与“不便”,根本就不似患了绝症般的痛苦;而且这眼前的所谓“痛苦”,正是为了减轻乃至消除杀生食肉所必然带来的来生剧苦!何况我们身边的许多素食者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汉地的佛教徒基本上个个吃素,尽管他们信佛前也曾吃荤多年,但凭着对上师三宝的坚定信心,依教奉行、力断荤腥以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大半生,他们不仅坚决断掉了对肉食的贪恋,以至看到饭桌上的油腥就恶心、犯吐;更可贵的是,众生平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情怀,也在日复一日的素食生涯中被渐渐催生了出来。而且他们的身体力行,还彻底打破了肉食者的颠倒胡言——食素才真正是长命百岁的正因!靠着血腥屠戮得来的饭食,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身体的营养素。
  诚如嘎当派著名的坚信王子所言:“诸罗刹谛听:若杀生食肉,必得短命之果报,来生且多堕恶趣。不唯如此,未来还将感得互相残杀之报应——自己身肉亦会为他众所食,此乃因果不错乱之显现。”“诸罗刹谛听:依靠恶友毁坏自己之人甚多。众生皆作过自己父母,若食其肉饮其血,死后必堕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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