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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捐赠器官与临终往生净土有无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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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严法师著述《生死问答》

问:人往生八小时内不宜触动,如要捐赠器官有无冲突?

答:不冲突。因为发愿捐赠器官的人,在往生后知道自己的器官又发挥功能会很高兴,不能移动是对大部分没有“愿”的人而言,目的在让他们能安静听佛号而不起瞋心。

问:请教上人对遗体捐赠的见解?刚往生时神识还在,往生者不会感到痛苦和害怕吗?

答:一人的器官可捐给很多人继续使用,对己身无损,又可利益他人,何乐而不为?“发愿圆愿”,只要有愿就不苦不怕。

问:信仰是让我们心中有所皈依,信佛就要对教主有尊重、谨慎、虔诚的心,“信为道元功德母”,但要如何生起信心呢?

答:就是要对教主相当相信,不只是相信,还要作为心灵的依靠,依靠佛陀所说,人往生后心灵便有所皈依。譬如我们相信人死之后有灵魂,灵魂随着平常的业障轮转,我常说生不带来,死下带去,唯有业随身。

日常中有谨慎的信仰,就会自我约束,这就是最好的人生,到了人生最后时也就不会惶恐。假如在身体健康时不懂得接触宗教,也不认识宗教,那他的身心往往是迷失的。面临生死关头时如果有信仰,及时有善因种子种在意识中,旁边又有很多助缘去培养这颗善良的种子,临终时就不会惶恐。

附文:慧律法师开示节录

倘修行功深,于色身毫不执著,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乃菩萨行径,确值吾人赞叹,但须认知,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将该器官生生取下。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自可行菩萨道。若以一念慈悲,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嗔心,堕地狱,岂非有违初衷?

或谓曰:‘佛家人士执著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细究之,此非发心与否,而系能力问题,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详往生,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斯时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广度众生,远较捐赠器官,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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