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在美国芝加哥,律师拉温滋别里在精神病院悄然去世,身无分文。但他临死之际留下的一封遗书使他出了名。
他在遗书里写道:
我只有少量的法律知识这点财产,因为太少了,所以我就不赠给人们了。另外对于我来说,最珍贵的是我的生命,可是只有一次的生命也是不可相赠的。除了这两方面,我要把我所有的最珍贵的东西赠送给人们。
首先,赠给有孩子的父亲和母亲。赠给他们用来称赞孩子、爱护孩子的各种各样的语言吧。各位父亲、母亲,针对孩子们的需要,能公平地、宽容地使用这些语言。
对于孩子们,我把世界上无论是平原上还是森林里盛开的鲜花赠给你们。按照你们所喜欢的那样,在这些花丛中尽情地玩耍吧。并且,把河边或在河底闪烁着的沙粒、倒映在水面的柳枝的芳香、还有穿过树林上空的白云,把这些统统地赠给你们吧。
对于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们,把在平原上、公园里、广场上自由地玩球,在美丽的河川、湖泊、海湾畅游,在雪中玩耍的场所全赠给你们。
给恋人们……
给青年们……
给老人们……
就这样,他赠给所有的人们以美丽的遗产、暖心的遗产等各种各样的遗产,他没写完就死去了。
他在精神病院,作为疯子死去了。可是,这封遗书上写着的话,果真是疯子写的吗?这篇遗书发表在报纸上,得到了很高的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能用金钱买到的东西这里一个也没写,用金钱买不到的、而对我们的生活又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却连续不断地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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