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迭也戈,五个抢窃嫌疑犯站成一排接受盘问.警察命令他们依次迈前一步说:“钱都拿出来给我,我要点硬币.”头两个正确地复述了,中间那个 (他是真的罪犯) 前进一步说:“我可没说要硬币.”
在德拉华州,一个叫约翰逊的因在加油站抢劫一个妇女而受审.当跟侦询人员对质时他说:“你干嘛 嗦什么证人?那会儿就我跟她两人在场.”
在北卡州来利市,一个年轻人被控抢劫银行,他的女友拿7200元现金前来办理保释手续.这些钱都是小票,经检查正是银行失窃的.这女人因私藏赃物当场被捕.
一个芝加哥人因抢钱包受审.那天他上法庭穿了一双另一次盗窃鞋店所偷来的运动鞋,这使得怀疑他还偷过鞋店的检察官不劳而获.
有的罪犯倒霉的原因未必是愚蠢.一个歹徒去抢纽约一家银行,正赶上附近联邦调查局那天发工资.此人叫银行出纳员把钱交出来的当儿,只听得背后好几支枪同时发出扳动枪机的声音.
更有趣的是一伙不法之徒破门而入洗劫一个小城镇的邮政局时,除了拿走贵重物品之外,他们找到一架照相机,一个个轮流坐到主任位子上“摄影留念”后扬长而去,居然把相机连同胶卷留下忘了带走.
最为愚蠢的当推一个马里兰感化院偷跑回家的年轻人.警察找上门时,他说他姓史密斯,不是姓雷施姆.警察叫他写自己的姓,他写不出.看来连“史密斯”都不会写的,最好还是干个奉公守法的营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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