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桐在纽约读书的时候,也算是个校花级人物。她人长得漂亮,功课又好,当时围在她身边的人很多,可她没有真正动过心。她心里始终觉得民是最好的。他和民是5年前认识的,她刚19岁,大学一年级;民是研究生,已经结了婚。是民先对她表示好感的,她也很快地接受了。她喜欢民智慧的额,还有他是男人中的男人。大二的时候,雨桐就出国了,这段感情也带了出去。
后来,民也到了美国,在洛杉矶读商科。不久,他和太太正式分了手。雨桐知道后,大为感动,她觉得民离婚完全是为她。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她就把纽约的一切事情结束掉,飞到了洛杉矶。一个月后,她和民在洛杉矶结了婚,有情人终成眷属。
蜜月的时候,雨桐就觉得这段婚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她已经不快乐了。日常琐碎实在的生活让她承受不起。她每天除了做饭以外,还要去餐馆打工。民的学费很贵,又没拿到全奖,他需要她工作。刚开始,雨桐放工回到家,民还问几声辛苦不辛苦的话,后来,连这也省了。他只忙他自己的事。他英文不是很好,念书念得很吃力,情绪也就常常处于低潮,加上雨桐又老是抱怨他不疼人之类的,他的情绪就更低了。他需要的是女人的体贴、鼓励,而不是不断的索求。在这样的环境下,和一个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人结婚也许是错了,他哪里还有精力去哄别人?太累了。雨桐对民的冷淡除了抱怨之外,也只能忍着。可后来,雨桐就有了不能忍的事了。她发现民还和别的女人来往。有时,雨桐接电话,对方就把电话挂断或者不出声。雨桐想起从前,从前民背着他以前的太太和自己来往的事,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今天是星期六,下午的时候,有人打电话来,雨桐接的,对方不出声,雨桐索性把电话筒摔给了民。民接完电话就匆匆出去了。听到门哐当响的声音,雨桐觉得有一种彻底的悲哀,一种和民过不下去了的感觉,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一脸。她开始怀念在纽约的日子,她想起沈涛。当时,沈涛常常约她出去,但一直是普通朋友的相处,沈涛想进一步的交往,被雨桐拒绝了。现在想来,沈涛实在是个不错的人,他现在在一家很大的公司工作,一定不会叫自己去餐馆打工的,他会宠自己的。雨桐此时非常渴望有人宠她。
吃晚饭的时候,民还没有回来,雨桐又忍不住满面是泪。她打了个电话给沈涛,边说边抽噎。她也提到了离婚的可能性。沈涛只是听着、很少插话,最后才说:“离婚的事,你再考虑考虑,当时你在纽约的时候,全世界都知道你有个最爱的人,现在竟变成这样。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情形也许更糟。反正,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放下电话,雨桐忽然间也不那么难过了,沈涛说的也许是对的。人总是以为得不到的才是好的。以前,自己那么要死要活地要和民在一起,也曾经想过只要得到了,一生就全满足了。可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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