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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看待死
来源: 作者:宋振庭

“临终诀语无滴泪,

为党驰驱日夜心。”

“来去一生身磊落,

七尺从天唱大归。”

这是我纪念亡友李都同志的诗句。这里边讲的是死,也是我自己对于死的态度。

1982年初,我因患癌症作了手术,在手术台上八个半小时,以后又养了几个月。当时说的情况严重,几乎可以向遗体告别了。我自己也明白:“快了!”但我依然是谈谈笑笑,朋友们都觉得奇怪。其实,我自己是另有想法的。

要讲死,我早已是死过多次了。小的不算,大的险遇就有几次,我都这样过来了,现在,不管明天怎么死,反正我已花甲出头,死不为夭了。如果排队排号,一定要死,那就死吧!记得1942年在晋察冀反扫荡时,那时跳崖、负伤,爬到山洞里七八天,心想是死定了的,为了怕同志们说被日军俘虏去了,还用铅笔头写上“宋XX,华北联大哲学教员”等字样,放在衣袋里,以便同志们收尸时好辨认。可是,那次也未死,一直活到现在。

我对死,看得比较平淡,其实也没什么秘密,这不是我对生活没有感情,活得没有劲。正相反,我爱生,但也不怕死。我觉得死没啥可怕的。比如火化一事,我从年轻时,得过肺结核,我就想死后如能火化,那才好呢!为什么呢!我想把我烧了,也把结核菌烧了,咱们俩一块完蛋。真可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在中学学物理,知道人体的化学成分不过是碳、氢、氧,各种微量元素,还有水,一百七十余斤,就是这么点东西造成的。按物质不灭原理,我死了,不过只是作为生命的我结束了,而且作为生命来说是物质中最短暂的形式,长远的还是无机物。我死了一百七十来斤的东西,除了水蒸汽等在空中外,这些东西都在,只不过是还原回老家了。用中国哲学的老话说,叫“大归”了。我的孩子们如果高兴,把我变成肥料,上到一棵树上,那我无疑可以变成树的一部分,那么那棵树就可以叫做“爸爸树”。

十年大动乱中,我一再声明,我决不自杀,如果死了,就是他杀,绝非自杀。我之所以作此声明,因为对自杀二字的名誉觉得不好,违反党纪。其实后来我也想过,这声明也属多余,因为到底你死后别人怎么宣布,自己也参加不了讨论啦,也只能听天由命。记得读拉法格传记,他和夫人,马克思的女儿的死就是久病之后,两人吃药死的。其理由是:“我没有了生活能力了,不需别人照顾。”其心情我理解,但这办法我却一直不同意。但人们如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女儿和女婿这种死叫叛党,我看也大可不必。

我们知道整个宗教体系,无非就是在死生问题上做学问,编造了种种学说。佛教说死是轮回,而且是六道轮回,人、天神、阿修罗(半人半神似的东西)、地狱、畜生、饿鬼等等。在一个如大饭店的几层隔子的转门那里,分道扬镳地去再投生了。修行好的人可以了悟三生的来历而不迷失方向。但他们连这样的六道轮回的死也不想参加,还想拔出于轮回之外,那么到哪去呢?这就是往生极乐,去那一个不生、不死、不变、不灭、无色相、亦无任何的存在的涅 之境。那个地方是永恒的好地方,有多少庄严妙境,有莲花八宝玻璃,几千万亿的化身。其实玻璃世界也没啥,现在买也不过几块钱一平方米。天主教呢?说永生天国,灵魂永生。这些宗教最妙不过的是中国的道教,按他们的说法是成仙,是羽化飞升,不但自己飞升,连爱人、小老婆,鸡犬住房、连同好吃好玩的东西,一起能带走。马克思说的,想把他们的地上的王国带到死后的天国里去。地主还当地主,大官还当大官,奴隶丫环呢?当然还当丫环奴隶。鲁迅说得好,这种人甚至洪水滔天也不怕,只要有我和老婆两个人,再有一个卖烧饼的就行了。当然,如连一个卖烧饼的也没有,那就不好办啦!

《庄子》一书中说,庄周妻死,他鼓盆而歌,就是这个道理。按他说,死不该哭,应该象开欢送会一样热闹一下,至少该庆祝一下,大家发表发表演说。因为这其实是大归了,回老家了,这老家是不分彼此,谁也逃不脱,全得回去的,不过有早有晚之别罢了。我的一个老朋友,烟瘾很大,有人劝他戒烟,他问“有什么好处?”人告之,一合烟能减少寿命多少分钟,他算了一个帐,然后说,吃烟下去,才减少寿命两星期,于是振振有词地说:“行!我早死两星期可以!不戒啦!”

其实,宗教也好,鼓盆而歌也好,不怕死或怕死也好,这只是一己的私事。但人们的眼光一放大些,这就是:我反正要死,但我的死或不死,都应从属于让别人活上去,活得好一些,真正象人一样地活。只要我的同胞,我的人类,能活得美满。我可以死,如果需要死的话。我该活,如果我活着能尽一切力量干有益于人的事。想通了这一点的人,就是先驱者、革命者,就是个大死生的人。

在悼念张志新烈士时,我写了几句诗,其中有一联为:

“千古艰难小生死,

万代权衡大是非。”

因前人有句为“千古艰难唯一死”,亦即“除死无大难”,“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按照小生死观是这样,如按今天该明白的道理,死算不了什么!死就死嘛!但活着就不能苟且偷生,死也应死得有价值,不能如细菌病毒一样,活着叫别人遭罪,死了也拉着别人死。林彪、“四人帮”一些流氓、亡命徒的人生观是,我活着得当老爷、流氓,死了也得让你们陪着死,其实正是《天方夜谭》时代的野蛮酋长的人生观。

重生和轻生,从来是两大流派,争论得不可开交,其实重生也好,“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轻生也好,谈笑赴死和闹着玩一样。这两种人都不稀罕,古已有之。我们的态度是,重人民之生,重人类之生,也轻自己之死。死得好有如泰山,死得不好有如鸿毛,甚至不如一条狗、一只猫。

鲁迅在逝世前写的文章,好几篇与死有关。如《女吊》,如《病中杂谈》,他说,别无遗憾,就是死时的褥子未拉平,躺得不舒服。

现在人们纷纷留遗嘱,有的要献遗体给医学,有的反对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鲁迅也是这个态度:死了,埋掉,拉倒!他那时还不讲究火葬,现在应改作:死了!烧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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