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各大公司的专利战愈演愈烈,以往的专利纠纷无非是悄悄地在私下支付赔偿金即可和解了事。然而近年来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一经透露,赔偿金额便高得惊人,“专利纠纷”已变成了“专利战争”。
受重罚的“柯达”
柯达与宝丽来均为世界著名公司。宝丽来长于相机制造,柯达胶卷更是风靡全球。这两家公司曾有过数十载的亲密合作。然而。1972年宝丽来公司推出即时取相的SX—70型瞬时相机后,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变得不太愉快了。瞬时相机由宝丽来公司创始人埃德温·兰德1947年发明,宝丽来公司享有这种相机及胶卷的专利权。SX—70型推出之后,宝丽来便要求柯达公司为这种新相机生产配套胶卷。柯达拒绝了宝丽来的要求,提出如果宝丽来允许柯达生产自己的瞬时相机,柯达就为它生产配套胶卷。于是宝丽来建立了自己的胶卷工厂,割断了与柯达之间的联系。柯达公司也不甘心示弱,在1976年将自己的瞬时相机投入市场,打破了宝丽来公司近30年的独家垄断。由于柯达公司的介入,宝丽来的利润大大下降,被迫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一些型号的相机。
宝丽来公司诉诸法院,状告柯达公司侵犯其瞬时相机和胶卷的专利权,这场艰苦的官司从1976年起一直打了14年。1990年10月12日,该法院法官大卫·马佐宣布了法庭对柯达公司的裁决:因侵犯宝丽来公司瞬时相机及胶卷的专利权,柯达公司必须赔偿宝丽来公司9.095亿美元。这个数目虽然远低于宝丽来自己要求的120亿,也低于分析家们预计的10至20亿,但已创下了侵犯专利赔偿额最大的世界纪录。
被迫缴械的“美能达”
1985年,处于落后局面的美能达公司为了赶上尼康、佳能等相机公司,开发了真正自动聚焦(AF)的单镜头照相机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自动聚焦单镜头相机的出现使得单镜头相机市场起死回生,销售量迅速增加。美能达公司从月产3万台激增到月产10万台,其中有30%销往美国,成为受美国消费都青睐的畅销产品。
美国HW公司是计算机、控制机器的生产厂家,但也从事一部分相机技术的开发,并向日本几乎所有的相机公司提供过AF的技术。由于美国计算机、航天器控制界不景气,正处于苦恼中的HW公司开始向美能达发起进攻。
1987年4月HW公司对美能达公司提出起诉,指控美能达公司侵犯了该公司关于AF焦点检测装置的专利,并于1990月根据美国关税法337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L禁止进口美能达公司产品的要求。
1992年纽约联邦地方法院进行了最终辩论,裁决由美能达公司向HW公司总计支付9635相当于125)的赔偿费。
美能达公司非常惧怕HW公司以美能达产品使用的技术侵犯美国专利为由,要求美国禁止输入美能达产品,如果丧失了美国市场等于切断了美能达公司的生命线,因此不等最后判决,便向HW公司提出和解的要求。
1992年3月9日公司与HW公司正式签订了和解书,两周后支付了1.275亿美元(相当于166亿日元)的和解金。加上其他费用,估计美能达公司的损失达257亿日元。
名利双收的“塞特斯”
PCR,中文名叫聚合酶链反应。PCR作为一种技术自1985年诞生以来,风靡全球,成为生物学领域极其有用的研究、应用工具和手段,对于感染性疾病、癌症、遗传病等的诊断及考古学研究和法医学中的罪犯鉴定艾均有特殊的应用价值,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一般认为,PCR技术是由美国旧金山塞特斯公司的科学家廖利斯发明的。由于PCR技术的巨大吸引力,美国一些公司对这个市场的争夺日渐激烈。但由于塞特斯公司专利权在握,其他公司大受扼制。为了摆脱这一状况,其中一家实力十分雄厚的杜邦公司首先发难,向法院起诉,认为PCR技术的原始发明人应当是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诺贝尔奖获得者考拉那·H·G。因为他与同事早在1971年就发表了PCR技术的工作原理。杜邦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考拉那的两篇论文和一份科研基金申请书,诺贝尔奖得主康伯利·A及考拉那70年代的一些博士后的证词。
美国旧金山地方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听取了塞特斯公司的辩护申诉,提取了这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证词,检查了PCR技术的渊源。
塞特斯公司与杜邦公司持完全相反的立场。它认为,直到1985年廖利斯将PCR技术推向实用之时,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人发明和使用这一技术,廖利斯理所当然是PCR技术的发明人。塞特斯公司也提供了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史密斯·H和克朗·S·A的证词。两家公司都推出诺贝尔奖获得者这样的学术权威作为打官司的重武器。杜邦公司如此推举考拉那,可能是由于彼此间存在某种关系或默契,不过考拉那对此官司抱谨慎态度,从不到法庭作证。
对于PCR技术的所有权,公众倾向于支持廖利斯者为多。因此,经数月的审理,1991年3月初,美国旧金山地方法院判决杜邦公司败诉。这是小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击败大公司的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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