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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人怪癖种种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 作者:钱歌川

英国诗人雪莱好读书,常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也不动地读,一天可以读上十六小时。

法国小说家斯汤达,为使文笔声调铿锵,每天早上都要读两三页民法。美国女作家卡瑟在开始写作前,总要读一段圣经。

美国笑匠塞甫是坐在马桶上获得他写作的灵机妙想的。

美国文豪海明威,自从坐飞机出事伤背以后,就是一直站着写文章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的作者、英国童话家卡洛尔和英国女作家伍尔夫,也都是喜欢站着写作。

美国诗人兼短篇小说家爱伦·坡,要先让他的暹罗猫坐在他的肩头上,然后才能写作。

美国小说家握尔大,在开始写作前,一定要去作一次长长的散步。

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在写作前要先饮黑咖啡,还有许多作家要先喝一杯烈酒,才能打起精神来。

英国作家吉卜林,一定要有中国的墨汁,才能写作。他在印度的时候,有书童替他磨墨。他说他最恨用蓝墨水。

美国小说家亚伦说,他非得睡下来,听到祖先对他的指示不可。美国小说家卡玻特自称是一个“完全平面的作家”。他要是不躺下,就什么也想不出来,什么也写不出来。

美国的马克·吐温和英国的史蒂文生,在写小说时,都要有黄色的纸才能写出。法国女作家苏姗是用各种颜色的纸,黄的、浅蓝的、粉红的,最后才用白的来写作。

英国政治家兼小说家狄斯累利,在写小说的时候,一定要穿上晚礼服。

美国剧作家柯汉,要包一间普尔门特别列车上的客厅,在火车不停的行驶中来写作,直到他把要写的作品写完为止。这样他在一个晚上,可以写出140页的原稿来。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认为瑞典剧作家兼小说家斯特林堡是他的死敌,他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书案上,时时相对,才能写出好的剧本来。

英国诗人波衣斯,穿得无以为生,把所有的衣服都当光了,只好整天睡在床上写诗,六星期后才得到朋友的资助。

英国小说家罗伦斯喜欢赤身露体爬到一棵桑树上去,但并不在树上作诗。

美国政治家兼著作家弗兰克林,是美国第一个浴缸的所有者。他喜欢泡在浴缸里来写作。法国剧作家兼诗人罗斯居,也爱在浴缸写作,以避免朋友们的打扰。

美国幽默短篇小说作家齐佛,在他初出茅庐、以纂文为生的时候,只有一套外出的衣服,早晨穿上,坐升降机到地下室没有窗子的房间中,把衣服脱掉挂在衣架上,几乎赤裸着去进行写作,直到夜幕下降,才重新穿上衣服,回到他住宿的公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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