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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以简驳繁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汪希教授

以往长官批阅公事,依惯例先由秘书或承办的科员‘摘由’。摘由是把公文的要点摘出,使用极少数文字标示清楚,可以让长官多节省一点时间和精神,因为他忙,他要看机关全面的公文。如有必要,才循著事由看看详细的内容。

古时汉高祖刘邦打下了天下,只和关中的父老约法三章。‘三章’,该是何等简化的法令。但人民知道如何遵守,社会颇能相安无事。不像现在法令多如牛毛,执行困难又不彻底,反而会愈来愈加混乱。

现代的公文,已经省去了等因奉此等繁琐的用语,一二三的列举,‘简单’得多。(但有时却不够‘明了’,还有待再作改进)。

社会在多元发展中,人们的生活愈来愈复杂,为了适应乱而又复杂的生活,凡事力求‘以简驳繁’,该是极好的原则。但是繁中求简并不是容易的事。首须了解何谓繁何谓简,次须了解简化之后不至于有重大的遗漏。万万不能像从前的一位首长,他强调原则,但往往原则在他手中破坏了,他却并不自知。他强调‘以简驳繁’,也许不知繁简,反而像是在‘以繁驳简’,反而更加复杂。

因应当代生活,‘以简驳繁’的原则不可不知。

—以简驳繁,能增加做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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