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一位承前启后的大书法家,他博采众长,精研体势,自创妍美流变、遒逸劲健的书体,被历代书法家尊为"书圣",他在东晋永和九年(353 年)三月上已日兰亭修禊时所作的《兰亭集序》,成为我国书法艺术中的瑰宝.在兰亭聚合后两年,王羲之因不受朝廷重用,即"称病去郡",而尽山水之游(《晋书·王羲之传》).然而,工羲之"去郡"以后终老何处,因史籍语焉不详,史家持论不一。
部分学者认为,王羲之南徙至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县)时,正值绍兴鉴湖水利工程发挥作用的全盛时期,其时,绍兴土地垦殖,农业发达,山青水秀.因此王羡之被这里的山水风情所吸引,曾吟出"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的千古名句.其后,又在此任会稽内史数年,从而得以有机会尽情地享受这里的自然美景.王羲之决心终老山阴是情理中事.王羲之七世孙、隋初高僧智永,就因其先祖墓在绍兴云门山,为便于拜扫,便从永欣寺移居云门寺(《绍兴县志》).作为王氏后人的智永,其书艺在当时亦堪称大家,尤其是在技法上创永字八法,对书法的贡献甚大,后人评介其书法说: "以羲之为师法,笔力纵横,真草兼备,绰有祖风"(《宣和书谱》卷十七).作为书法家的智永所祭祀的先祖当是被人称为"书圣"的王羲之无疑.智永移居云门寺,可证王羲之终老于山阴.持异议者提出.所谓王羲之因慕稽山鉴水而决心终老山阴,乃是臆测.因为王羲之所赏叹的地域范围不仅限于山阴,还包括今日的嵊县、新昌等地.智永所谓之"先祖",虽则是可能包括王羲之在内的智永父辈以上的祖父、曾祖等,但因未言明为谁,就不能据此断定其所言之墓即为王羲之之墓。
另有部分学者据宋《嘉泰会稽志》,认为王羲之非终老山阴而是在诸暨苎萝.该志卷六载,王羲之"墓在(苎萝)山足,有碑.孙兴公为文,王子敬所书也".据《晋书·孙楚传附绰》载: "温、王、郗、庾诸公之薨,必须绰为碑文,然后刊石焉."孙绰是王羲之好友,有孙绰所作之碑文,又与正史所载相合,当属可信,况《嘉泰会稽志》是南宋著名诗人、浙东史学派代表人物陆游主持编纂,其史学价值历来评价甚高.然而,有人认为《晋书》所言之"王"姓者不能妄断就是王羲之,也可能是王羲之的父辈王旷、王异,昆弟彪之、兴之,或子侄辈徽之、越之等人,甚至包括了与王羲之"不洽"的王述等.总之,凡是当时与孙绰友善的王姓贵族、闻人都有可能.还有些持王羲之生卒年为321—379 年的学者指出,孙绰早王氏9 年去世,王羲之不至于在孙绰生前就请他为自己写好碑文.因此王羲之终老诸暨苎萝说不足信。
近年来,倾向于终老嵊县金庭说的学者较多,学者们指出此说可信的理由是: 一、可据的史料较多.唐人裴通在《金庭观晋右军书楼墨池记》中说: "(王羲之晚年)家于此山,书楼墨池,旧制犹在."白居易《沃洲禅记》中载,越之金庭,"高士名人許玄度、孙绰、王羲之等十八人或游焉,或止焉".《浙江通志·名胜》载: 王羲之好友許询(玄度)闻知王氏隐居金庭,特从萧山迁来嵊县与王羲之为邻,卒葬于邻金庭的孝嘉乡济庆寺.因而李白有诗云: "此中久延伫,入剡(嵊县古称)寻王許(《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诗中所指"王、許"该是指王羲之与許询.此外,宋人高似孙撰《剡录》卷四载: "金庭洞天,晋右军王羲之居焉."又云: "王右军墓,在县东孝嘉乡五十里".此后历代县志均有类似记载.王氏第47 世孙王鉴皓主修的《金庭王氏族谱》也载: 公元361 年,王羲之病逝,子嗣以"右军爱金庭之胜,胥宇于此,遂埋王于居宅之旁".王氏5 世孙衡念先祖崇佛道,舍王宅为金庭观.《族谱》指明王羲之乃"自琅琊迁会稽、自会稽迁金庭之祖".二、惟金庭至今留有遗迹.今金庭观旧址右端,还有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 年)王氏裔孙秀清所建的王羲之墓道和碑坊,观后墓前还有明弘光年间立的墓碑.金庭观今存山门、大殿及古柏.在金庭及其周围乡村,至今仍流传有关王羲之晚年隐居金庭的传说.金庭附近有許多地名据传与王氏有关.如华堂乡(村)、灵鹅村、王罕岭等.今新合乡有十几个自然村以王姓为主,多自称王羲之后裔.三、王羲之生活在佛道鼎盛之时,当时的官宦、世俗学者也多精通佛道,崇尚隐逸.王羲之与当时高僧竺道潜、支遁、白道酞等交往甚密.竺道潜亦琅琊华族王氏出身,与王羲之父辈有交,曾隐居剡山30 余年之久,其所居乃当时佛道修行者的中心地.支遁亦在沃洲(今新昌,原属剡县)小岭建寺院,教导僧众百余人.而金庭亦在当时被称为道家第七十二洞天.王羲之崇尚隐逸,又为便于与高僧交往,其辞官后选中金庭为归隐终老之所是很有可能的。
有人对嵊县金庭说则持有异议,如,所谓的王氏《族谱》不尽可信,为何正史不收其碑文,本传也不见载?墓中出土的砖为何是梁大同年间的?等等.但是,嵊县金庭墓穴犹存,谱牍可稽,王姓后人甚众,史籍记载亦最多,因此,王羲之终老金庭说,近年来颇有为众所认同之势.国内外許多专家、书家前往墓地瞻仰,中央电視台也播放过重修的墓地全景.尽管如此,金庭说仍未是定论.因而,金庭王羲之墓地至今仍只是一个县级文物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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