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的化学成分是谷氨酸钠,它除了具有强烈的肉类鲜美外,还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物治疗作用。
谷氨酸钠在临床医学上对于肝昏迷、颅脑外伤、癫痫轻度发作、神经衰弱和记忆减退等都有一定的疗效,长期服用谷氨酸还能提高神经有缺陷的儿童的智力。
尽管味精有益无害,但食用味精还有一些讲究。只有掌握味精的食用方法要科学,才能发挥其最佳效果。归纳起来,要掌握下面的“四度”。
一、温度
味精在120℃的温度下会失去结晶水,在150T时大都分变成焦谷氨酸钠而失去鲜味,并且有毒性,就是在100℃中时间太久也会使其破坏。为此,应注意两点,一是味精不要放在火炉边上受高温的熏炙;二是使用时要等菜或汤做好后,临出锅时再加入味精。这样,既不破坏味精的鲜味特性,而且在此时的热度下,味精能迅速溶解在菜汁中,发出鲜味。若在做凉菜时,如果直接放入味精,则会因温度低而不易溶解,鲜味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要先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放凉再拌入凉菜中。
二、咸度
味精在有食盐存在时鲜味才会显示出来。在没有食盐的菜汤(如各种酣汤)里放味精,就会产生异味,让人们吃起来很不舒服。苦菜太咸,则味精的鲜味也会被掩盖。因此,做菜或汤时注意咸味适宜再加味精。
三、酸碱度
味精在酸性食物里不易被溶解,难以产生鲜味。而在碱性环境里,味精会发生化学反应而生成谷氨酸钠,它不仅没有鲜味,而且还具有一种异味。因此,味精应在近中性(PH6.5-7.0之间)的食品中使用最佳。
四、用量
在味精的用量上要注意做到适度。曾有报告,过量食用谷氨酸钠能引起红细胞减少、性功能减退、骨骼发育迟缓等内分泌系统及内脏的病变,并且食入大量的谷氨酸钠有引起婴儿脑病的危险。哺乳期妇女应尽量少食味精,三个月龄的婴儿应忌食味精,一周岁以内也不食味精为宜。成人的味精摄入量以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0.12克为宜。
除了掌握上述的“四度”之外,有些食物本身就很鲜美或具有特色鲜味者,就不要再“投放”味精了。如炒鸡蛋就不必放味精,因为鸡蛋本身含有与味精相同成分的谷氨酸,放味精会影响鸡蛋的天然鲜味,当然这更是一种浪费。再如鸡或海鲜,本身有较强的鲜味。再就高汤烹制的菜也不用加味精,因高汤本身就具有鲜、香、清的特点,加入味精反会把高汤的鲜味掩盖,因此,不放味精其鲜味会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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