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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可使南面 执鞭之士
来源:质孔说 作者:周安士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中训‘人君听治之位’,谓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度,故以此许之。看来似觉未妥。盖人君者,天子诸侯之号;仲弓虽贤,犹在弟子之列;以尊君之夫子,即许其弟居天子诸侯之位。试问:置周天子、鲁定公于何地?盖古来设官分职,苟有一命之荣,无不南面临民。可使南面者,犹之可使治赋,可使为宰之类是也。(*附《论语》原文:子曰:‘雍也可使南面。’)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之‘见士于周’,即见事于周也。以此例观,则‘执鞭之士’者,犹云‘执鞭之事也’。若作士君子之‘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夫子已有明训。怀居不可,况执鞭乎?(*附《论语》原文: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白话译文】

“南面”二字,《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为:“人君听治之位。”进而解释说:“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气度,所以孔子就以南面来称许他。”此种解释看来似乎不妥。因为人君,是天子诸侯之称号。仲弓虽然贤明,犹在弟子之列。以一向尊君之孔子竟然称许其弟子居天子诸侯之位置,试问要把周天子、鲁定公放于何处?其实自古以来设官分职,只要有一官阶之荣显,都可南面临民。可使南面,如同可使其治赋,可使其为宰官之类的意思。

士与事二字,在古汉字中是通用的。《周书·康诰》篇中,见士于周,就是见事于周之意。以此类推,可知所谓执鞭之士,就是执鞭之事了。若当做是士君子之士,那么孔子曾训导学生说:“读书之人只想图个安逸的处所,就不配为读书人了。”贪图安逸尚且不可,何况当执鞭赶马车之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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