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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弃疯女 弃妻重娶
来源:安士全书 作者:周安士

不弃疯女(《懿行录》)

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也。’仍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按]古来娶瞽女病女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弃妻重娶(沈永思说)

娄县顾元吉,初作吏,手不释卷,后为诸生,试辄冠军,生徒日众。然每入场辄见有妇女随之,文思遂乱。盖顾少年曾聘一妻,以其出自寒微也,竟不娶,致彼抑郁而死。晚年得狂疾,屡欲自击其阴,门人尝坚护之。少懈,辄欲奋击。既而行至桥上,见河水甚清,叹曰:‘此处可葬我!’遂自投而死。时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也。[按]以寒微而弃之,天必使其终于寒微矣。宜其具此文才,讫无成就,终葬江鱼之腹也。

【白话译文】

福建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家商议联姻之事。随即行聘定亲,不料柴家女儿忽然得了疯病。绍祖因其有恶疾,想要退婚。绍祖妻大怒说:“我有儿,当使他顺天理,自然福泽久长。若背礼伤义,恐怕难免招祸殃。”仍迎娶柴家女儿回来完婚。第二年其子登科,柴氏女之病也好了。后来生了三个儿子都显贵。[按]自古以来,娶盲女病女为妻的,其人大多身荣子贵。没有其他缘故,只因其存心仁慈厚道。能为上天包容一人,上天自然也会优待其人。

清朝江苏娄县顾元吉,当初作小吏时,手不释卷,后为生员参加考试,名列第一,门生弟子日益增多。然而每入考场就见有一妇女跟随他,使其文思混乱。原来顾元吉在少年时曾聘一妻,只因嫌她出身贫寒,竟不娶,致使那位女子抑郁而死。顾元吉晚年得了疯病,总想自击下身,门人随时保护着他。但稍一松懈,便要猛击。后来走到一座桥上,见河水清澈,叹息道:“此处可葬我。即投水而死。”当时为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按]只因女方出身寒微而抛弃人家,上天也一定让他落得寒微之结局。所以他虽有文才,却无成就,最终葬身于江鱼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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