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所造成的业,不论是什么性质,都是无形无像无法可见的,虽则如此,但它确有一种个别的特殊的力量,从这一生命体转到另一生命体上去,所以对业不可忽视!依照业的作用,南传分为四种,现略介绍如下:
一、再生业,是决定来生果报的业。任何一个生命的受生,都是听凭过去生中善不善业之所支配,而且在生命结束的片刻,就掌握了其势力,要不受生是都不可能。
二、维持业,或有译为支持业,是向前去协助或维持再生业的不断活动,使之必然感受未来的新生命。
三、抵抗业,或有译为妨害业,是显在吾人的各种活动中,有些活动,不是抑止再生业的实现其果,就是限制再生业的实现其果,所以名为抵抗业。
四、破坏业,或有译为破损业,是说依照业力的规定,再生业的潜力,本是可感果的,但在极意外的运动下,会被过去生中更强而对立的业所破坏,名为破坏业。如是业力,此之维持业及抵抗业,更能发生极大的效力,因它不仅阻止再生业的实现其果,且将全部业的力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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