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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类别:因果基础 作者:陈柏达居士

注一:“知由善因生善果,知因恶因生恶果,恶远恶离矣。”(涅槃经)

注二:劫是印度最长的一种时间单位,一小劫合计一千六百八十万年,一劫合计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年。

注三:“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

注四:“天难堪,命靡常。”(书经)

注五:“天作孽,犹可造;自作孽,不可活。”(书经太甲)

注六:“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书经)

注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经)

注八:“吉凶消长……”(易经)

注九:“善则获福,恶则受殃,天之所疾,祸无久迟,阴德虽隐,后无不彰。是故圣人,化恶授善,莫不蒙祐。”

注十:“上帝临汝,日监在兹。”(诗经)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减算则贫耗,多逢忧患……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记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电神亦然。”(太上感应篇)

注十一:“非天夭民,民终绝命。”(书经)

注十二:“一切福田,不离方寸。”(六祖坛经)

注十三:

“心为法本,心尊心使,心之念恶,即行即施,于彼受苦,轮轹于辙。

心为法本,心尊心使,心之念善,即行即为,受其善报,如影随形。”(忠心经)

注十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华严经)

注十五:“相从心生。心有善恶,有厚薄,而相之休咎系焉。”(陈希夷心相编)

注十六:“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

行者心之发,观行而祸福可知。”(陈希夷心相编)

注十七:“心能造作一切业,由心故有一切果。如是种种诸心行,能生种种果报。”(正法念处经第二十卷)

注十八:“一切众生,系属于业,随业自转,以是因缘有上中下差别不同。”(业报差别经)

注十九:“乐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地藏经地狱名号品第五)

注二十:“一切众生所作业,纵经百劫亦不忘;因缘和合于一时,果报随应自当受。”(光明童子因缘经卷第四)

注二十一:“美有三种:一者现受(报),二者生受(报),三者后受(报),此三种业中,一一皆有定与不定。”(大乘造像功德经卷下)

注二十二:“若人行道,常好坐禅,观心无心,法不住法,是名大忏悔。”(宗镜录卷八十六)

注二十三:“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易经)

种善因得善果 可许则许-因果感应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