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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果律的简义
类别:从科学与佛学看因果观 作者:王守益

所谓因果律,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意。这与宿命论截然不同。这一世的生命发展,可以由不同的努力(即种不同的因),而得到不同的发展(不同的果)。俗云“事在人为”、“人定胜天”,就是这种因果看法的说辞。

佛家最注重因果。辟支佛修证的十二因缘法,可说是因果律中最深入内心的一种理念。

但佛家果律特别著重“缘”这个字,即所谓的“因、缘、果”。有“因”无“缘”,仍不能成“果”。例如,种子为因,空气、阳光、水分等为缘,开花结果才为果。换句话说,“因”能不能发展为“果”,要看客观环境条件来决定。从“因”到“果”要看机会,不一定会出现“果”,它是有机率性的。

如“因”“果”中间的“缘”十分简单,简单得趋近于零,则这种因果律是一种决定性的因果关系,可以包含宿命论,不过它只是特例而已。如“缘”十分复杂,这种因果关系可以是机率性的(如前段的例子)。宿命论中的改运、补运等作法,可以看成是在“缘”字上下功夫,以趋吉避凶,不让恶果出现。算命师、看相师是用宿命论来作推算,实际上就是用因果律的理念作改运等修正。

按:“人定胜天”?!唯物论者也大多持这类观点,很显然他们与佛家因果律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根本不相信三世因果之说。“辟支佛修证的十二因缘法”只属于佛家五乘佛法中的一支,对因果心法解读得并不深刻,只有大乘圆教因果法才是最极玄妙圆满之法,学佛人一定要注意区别,佛家判教不同,对因果解读的境界也不同。对于人天两道众生而言,十二因缘法是易被理解和接受的。佛家因果观属于“缘起论”,的确重视“缘”。对于花草树木等无情众生,多从二缘而论,对于人等有情众生,常以四缘而论。通观王守益居士的文章,偏重他个人学术研究领域——物理科学。所以,有情与无情在因果解读方面会有很大差别,通过科学而论述佛学,注定有其局限性。科学多是偏重物质层面,而物质只是众生心性四分中的“相分”这一分。因果法则实际上是众生心性的运作的原理,从心法角度去解读,才最为深刻。并且,佛家也有“依报随着正报转”的说法,人道物质世界因果定律(科学定律等),也只能片面反映十法界物质中的一环。若知“一心四境、一水四见”之理,便知若想通过物质研究而解读佛学,其路长之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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