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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当店
类别:文学故事 作者:叶灵凤

读理查·褒顿 (Richard Burton) 的文艺小品集, 其中有一篇谈《诗人的穷困》, 一篇论《文艺上的名誉和报酬》.他叹息作家最大的声誉常常是在死后才获得, 而作家的“穷”, 也被人公认为应该如此.一位诗人如果是富有, 他的作品价值立刻就会低落, 但世人一面又在叹息诗人的穷困不遇.褒顿说这正是人类可笑的一种矛盾。

据说米尔顿的《失乐园》的稿费只卖了三磅, 英国十九世纪末的神秘诗人汤普生穷到连稿纸也买不起, 他在一家皮鞋店里当助手, 他的诗稿都写在旧账簿和货物包皮纸上, 说不定连这样也还要受过老板的叱责.作家的穷困, 尤其是诗人的穷困, 在文艺史上几乎成了定例, 在社会上也成了必然的遭遇, 谁也不敢倡导救济诗人的话, 因为“穷”已经成了诗人一件光荣的外衣了。

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 但是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一只表, 一本书, 一套旧衣服, 市场上总随时有人出价向你收买, 但是一叠原稿, 在不蒙编辑先生的青睐之前, 任是十年之后这将成为世界佳作也好, 在目前总换不到一片面包 (外国作家) , 或是一碗粥 (中国作家) 。

对于这情形, 穆莱 (Christopher Morley) 在一篇题名《文艺当店》(The Literary Pawnsbop) 的短文里曾贡献过一个补救方法.他说, 目光远大的文艺掮客, 与其在出版家和作家之间赚一点佣金, 不如设立一家押当, 专收原稿, 这样, 未成名的作家的原稿将滚滚而来, 当时以一片面包价格收入的作品, 十年之后也许能获到一千倍以上的利益.但老板必须要识货, 有眼光, 否则这笔生意便难免蚀本了。

穆莱感慨的说, 这押店理该由“作家协会”之类的组织去设立的, 但他们宁可等你死了给你开追悼会, 或者等你得了诺贝尔奖金之后给你开欢迎会, 却不愿在你未成名之先给你的作品想一点办法。

我想, 这当店若在中国能实现, 那招牌上大约难免要注明“本店专当第一流作家”或“翻译不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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