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一切诸法都依托众缘和合而生, 缘尽则散灭, 所谓“此有故彼有, 此无故彼无。”众缘和合时我们就以为它生, 因缘散了我们就以为它灭, 故名缘起。缘起是指在因缘作用下之法性, 既是一种原理、法则。
缘生:
因缘成熟, 果报生起, 称为缘生。缘生是指缘起法中所生之法, 它是一种果报。
通八达缘生法之共同性:
⑴、无主宰:凡是因缘所生之法, 都没有主宰者。我们以为事间的一切东西, 总是有个主人, 有个主宰者, 这是一种执著。十二因缘告诉我们没有作者, 没有主宰者, 那是因为我们无明、无知, 产生了种种造业的行为, 因而促使我们入胎产生识。现在让我们来看这个识, 识是由谁主宰?它没有人主宰, 只不过是无明和行的产物。比如一粒种子, 放入泥土中, 加上阳光、水份与泥土, 就发芽生长, 这其中没有主宰者。
⑵、无作者:无明缘行, 行缘识;即是无明生起行, 行生起识。这当中无主宰。这其间也没有作者, 就是无明作行, 行作识, 识作名色。从十二因缘来看, 造业者是爱与取, 那是因为迷惑而造业。迷惑的“受”、“取”并非我, 故说无作者。
⑶、无受者:在十二因缘中只不过是识、名色、六入, 触、受在作用, 这其中并没有人在受果报;我们总以为有一个“我”在受果报, 这是不对的;那是识、名色、六入, 触等种种法在受果报。比如说:有一间亚答屋被火烧, 难道是它在受果报吗?不是的。它是亚答屋的叶子, 里面的木材等东西, 因为加热, 就燃烧起来;它燃烧后就灭了, 里面没有受果报的亚答屋。由亚答叶、木板等材料组成一间被我们称为“亚答屋”的东西;同样的, 由识、名色、六入、触、受形成一系列活动, 我们把它称为“众生”, 实际上没有一个实体的“众生”在受果报。
⑷、无自作用:十二因缘当中, 没有一个因缘可以自己作用, 必须依靠其它的因缘。好像我们的六根从胚胎来, 胚胎从“入胎的识”来, 识从业报来等等, 所以每一个都是靠其它的因缘生起, 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⑸、从因生:因为不是自作用, 也没有作者在做, 故从因生。
⑹、不自在:十二因缘的流转, 是令我们不自在的;因缘的相生相灭, 不是我们所需所要。甚至于这个爱、取也是因为过去的引发来的, 里面并没有一个我要爱、我要取。
⑺、托众缘转:十二因缘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单独产生作用, 它要依靠众多因缘引发, 才能转来变去, 所以说它需要托众缘转。
⑻、无常、苦、无我:十二因缘中的每一支都是无常, 如果它不是无常, 就会保持不变, 不必依众缘生;如果它不是无常, 也不会促使其它法的升起。因为无常生灭, 才会有不同的东西相续生起。因为无常故苦, 苦就是不自在, 不自在故无我。如果有人说:我要举手就举手, 我要作什么就做什么;但这十二因缘的流转我不能舍弃, 故那并不是属于我。如果是我, 我要对你起瞋心, 现在就可以瞋, 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缘, 我要它瞋你, 还要依众缘使它瞋才行, 所以我要依种种因缘才能起瞋心。又比如我要你现在对母亲起瞋心, 因为没有瞋的境, 故瞋心生不起。我们对这十二因缘的流转不能做主, 故它不是我。
⑼、性空:在十二因缘的流转中, 每一支都没有自性, 没有自体, 皆是因缘相生相灭, 故说其本性空。我们听到“空”, 千万别误会是什么都没有。所谓性空是:我们所知的一切, 没有真正的自体, 不实在, 它的本性是空的, 称为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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