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层单位,家庭和谐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中华文化强调人伦之道,重视家庭的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如夫妻、父子、祖孙、母女、兄弟姐妹等,这些关系建立于仁义基础之上,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仁妻义。孔曰:“父子笃(父子相亲),兄弟睦(兄弟相睦),夫妇和(夫妇相和)家之肥也。”(《礼记·礼运》)所谓“肥”即健康、和谐、融洽之意。在孔子看来,家庭中虽有尊卑男女之别,但发表不同意见是允许的。这些关系也有矛盾的时候,是需要协调的。协调得好,成为一团和气,大家都能心情舒畅,同心协力,发展事业,发财致富,培养子女健康成长,这就是所谓“家和万事兴”或叫“和气生财”。家庭中每个成员都是一个角色,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分工、责任、权务和义务。所有角色互相配合,组成团结协作的整体。这就是家庭的和谐,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所谓“和”,即和谐、融洽相处;所谓“同”就是与别人完全相同,没有自己的见解,没有独立性。孔子坚持“和”的原则,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这就需要认真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独立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胸怀坦荡;其次,要允许别人有自己的个性和见解,尊重别人意见,与别人以人格平等的方式共存;第三,人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认真沟通与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启发,逐渐取得共识。如果一时难以取得共识,采取求同存异的办法处理矛盾,协调关系,这就是“和”。只要大家都有君子之风,都能坚持和而不同,那么大家都可以在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家庭就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如果家庭要弹奏出和谐和睦的乐章,那么基调就是尊重,主旋律就是友爱。家庭的慰藉、温暖除了感情的满足、生活的协调,更在于临危前的忠告,深渊边的劝阻。这就是家庭的和谐,必然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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