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学认为人格就是个性,但实际上人格的含义较广,它是以人的性格为核心,包括先天素质,受到家庭、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心理的、社会的影响,并逐步形成的气质、能力、兴趣、受好、习惯和性格等心理特征的总和。
人格障碍是指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缺陷的情况下人格明显偏离正常,一般在少年或更早发生,直至晚年始趋向缓和。但人格正常与异常间的尺度是相对的,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取其大多数的模式比较而言。因此人格正常与否,有很大的人为标准。所谓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缺陷的情况下的人格偏离是指在没有幻觉、妄想、智力低下的情况下出现的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活动的异常。例如,一个人的抽象思维过分或畸形发展,就会变得过分理智,没有人情味,显得僵化、呆板。因此,人格障碍患者往往难以正确估价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及自身应当采取的行为方式,难以对周围环境作出恰当的反应;难以正确地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常和周围的人发生冲突;对工作缺乏责任心,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做出违法或扰乱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
有些人把人格障碍看作是精神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严格意义上的人格障碍,是介于正常人和精神病之间的行为特征,即患者既不是“正常人”,又不能算是“精神病”。但由于某些类型的人格障碍似乎于一些精神疾病的发生有一定联系,而某些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的早期可有人格方面的改变,因此人格障碍也应是精神病学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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