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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对安乐死有什么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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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法师著述《当代问题座谈纪实》

答:“安乐死”能否施行?这是现代举世同感关心,却又倍受争议的问题。现在有些国家立法准许安乐死,有些国家抱持保留的态度,有些国家则断然否决。

中国人的思想一向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使是一个垂死的病人,也只能尽量帮助他延续生命,怎么可以帮他提早结束生命呢?由于人把生看成是欢喜的、是宝贵的,死亡是悲哀的、是不好的,因此惜生畏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其实如果我们能重新认识生命的意义,重新调整对生死的观念,知道生未必是喜,死未必是悲,我想对安乐死的争议就会减少。

现在讲施行安乐死,谁才有权利决定?谁有资格让一个人接受安乐死?在法律上又应该负有什么刑责?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要先探讨解决。也就是说,即使法律准许实行安乐死,那么决定安乐死的人,是他自己呢?是医生呢?还是他的亲属呢?我在想,最爱他的人应该有权利来做此决定。但世界上无论什么事情,虽然在爱的前提之下,应该是好事,而不是坏事;问题是谁可以证明这个人是完全爱他的呢?这是个关系重大的问题。

台北有一名妇女,很有钱,身体也很好,最爱她的儿女却希望她早一点死,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早一点分得财产。最爱父母的儿女希望健康的父母早一点死亡,这个爱的标准从何界定呢?看来还是由最接近他的人成立一个委员会,推举最爱他的人来作最后的决定吧!实在说,要求安乐死的人必定是很痛苦的,因此有人把死亡也看成是解脱。

问:为什么说最爱他的人有权决定要不要给予安乐死?

答:佛家讲不杀生,这是绝对的,但也不是必然的。有时候一个坏人杀了许多好人,站在慈悲,站在维护公理和正义之下把这个坏人杀掉。杀了他之后,我有功,也有过,杀人终究要受罪业的果报,但相较之下,杀人的罪过比较轻,维护公理正义的积极功德是比较大的。

有在佛经里,佛陀于因地修行时,曾为了救五百个商人而杀了一个坏人,所以杀生有时候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慈悲。只是小乘佛家对于杀生的问题,往往宁可舍生也不去伤害虫蚁;反之,大乘佛家则会权衡轻重,为所当为。例如在国与国发生战争的时候,为了救国,他会挺身杀敌,或是为了慈悲救人,他也宁可自己担负业报而牺牲自己去杀生救人。所谓“有爱则可平于天下,无爱则家庭不和”,所以在爱与慈悲之下决定许多事情,就如大乘佛家里所说的“饶益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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