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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怀海禅师:制定丛林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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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怀海禅师(约公元720-814年),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唐代禅宗高僧。本姓王,俗名木尊,福建长乐人。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

唐中叶后,由于旧教规和戒律极端轻视和排斥生产劳动,认为掘地、斩草、种树等活动都是“不净业”,僧徒若从事此类活动是违犯佛律的。而禅宗因为不依靠豪华奢侈的堂殿、经像、法物,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且自六祖惠能以来,许多开山祖师都亲自参加生产劳动。就在旧教规旧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时,怀海大胆进行了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制定戒律。从组织体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保证了洪州禅的发展和繁荣。怀海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如果说道一从思想方面开辟了禅学新时代,那么怀海禅师则从实行方面保证了禅学的发展。

《百丈清规》问世后,千余年来虽屡经删修,但却始终以此为蓝本。一直是历代寺院的基本法规和禅宗僧侣必须遵循的基本规戒。怀海非仅为立法者,亦为实行者,他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将禅学落实于日常生活中。宋儒曾彷效此清规而创立书院。元、明、清更绵延不断。

怀海的禅学思想深得祖师惠能和马祖道一的真传,主张众生心性本来圆满成就,只要不被妄想所系缚,就和诸佛无异。认为禅的要求在于“去住自由”。所谓“去住自由”,就主体而言,指向人的精神自由;就对象而言,应落实在生活日用之中。这就要求禅僧既肯定主体意识,又立足于现实生活;离开现实生活,即无自由解脱可言。怀海的禅,具有一种朴素自然的生活味。在怀海看来,禅在生活中无所不在,因此他总是在一些细微的事物上取得“禅机”。这种“禅机”既有禅家的高峻,又教家的平易,种种方便开化后人。怀海为洪州禅法的中坚人物,上承慧能、马祖以来的禅法,下启后世五家之中沩仰、临济二宗。宗法至今传承不绝,影响深远。怀海对禅宗的巨大贡献就是使禅僧直接从一般寺院分离出来,使禅宗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佛家宗派。使禅宗体制更趋中国化的,对禅宗自身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百丈禅师是中国佛家史上的大革命家。佛法之所以能够流传,得益于马祖百丈师徒二人建立了丛林制度,建立了禅堂,订立了清规。史称“马祖建道场,百丈立清规”。百丈禅师的禅法,既具北宗渐修的风格(第二峰头的商量语),又具南宗直指的风格(妙高峰顶的无言义),不同根基的人,在他的教法中皆可各得其益,各有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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