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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妇女殉葬制
文章来源:文史知识 作者:楚南

西汉时有个广川王,常好聚集无赖少年到处游猎盗墓.一次,他们在盗掘一座古墓时,“见百余尸,纵横相忱籍”,该墓覆盖着一丈多厚石垩,一尺多深云母,挖开时尸体保存完好,“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墓中“唯一男子,余皆女子”.原来这是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坟墓,这一百多女子全是为幽王生殉的妃妾.

殉葬是一种古老的习俗.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便习惯于把随身使用的工具、武器以及生前喜爱的日用品和死者埋葬在一起.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也被杀死或活埋,用来殉葬,让他们在“阴间”继续为主人效力.当时用奴隶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从对殷墟墓葬的发掘情况来看,人殉的数目少的几十,多的上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妇女沦为贵族男子的玩物与附庸,在殉葬者中,妇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代卜辞中就有专门杀祭杀殉女奴的记载.当然,殉葬者的身份并非全部是奴隶,也有墓主的妻妾和家臣.

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濒于崩溃,人殉的作法开始引起非议.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括三名才能出众、孚有众望的良士.国人因此作《黄鸟》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暴君的憎恨.这时在各诸侯国,妇女作为主人婢妾生殉的恶俗也逐渐受到摒弃.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妻子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总管只好同意取消生殉婢妾的打算.

春秋之后,人殉的作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人形偶像殉葬.战国时的秦国就曾在献公元年 (公元前384年) 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但是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却再次发生了大规模骇人听闻的生殉事件.

秦始皇生前为祈求长生不老,曾派人率数千童男童女出海求仙.同时,还用十来年的时间,动用数十万人修建规模巨大的陵墓,即郦山始皇墓.秦始皇死后,秦二世正式宣布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和被害工匠人数,竟多到“计以万数”.

秦王朝的一系列暴政激起了人民强烈的反抗,秦末农民战争不但推勫了秦王朝,而且教训了新王朝的统治者.威名显赫的汉武帝死后,虽然殉葬了大批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但他的几千名妃妾宫女毕竟全部保住了性命.随着人民的反抗和社会的进步,从汉朝到元朝,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强制妇女殉葬作为一种制度,已不复存在.

到了明朝,尽管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以妇女殉葬的作法,却一度死灰复燃.朱无璋在世时即首开恶例.洪武二十八年 (1395年) 他的次子秦王朱 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后,共有46名妃嫔、宫女陪葬孝陵,其中十几名侍寝宫女全部生殉.1424年明成祖死后,殉葬宫妃多达三十余人.此后的仁宗、宣宗也各以五妃、十妃殉葬.除皇帝外,诸王也间或用人殉葬.最突出的例子是正统四年 (1439年) ,周王朱有 死后,因周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同日自绝殉身.直到天顺八年 (1464年) 正月,英宗病危时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才算最终废止了宫妃殉葬制度.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有一段记载为我们再现了永乐二十二年 (1424年) 成祖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其中有个朝鲜选献的韩妃,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真是惨绝人寰!

17世纪代明而起的满洲贵族入关前仍实行人祭、人殉制.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生母大妃纳喇氏,就是在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后与另外两名庶妃一起被逼殉而死去的.但入关统治全国后,这种做法即被废除.严格地说,自明英宗以后中国就不再有帝王用妃妾殉葬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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