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道家继承了道家关于“自然”的思想。《老子想尔注》称“自然,道也”,“自然者,与道同号异体,令更相法,皆共法道也”。《太平经》则称“元气自然,共为天地之性也”,就是说,自然和元气一样,都是高于天地的东西。又称“比若地上生草木,岂有类也。是元气守道而生如此矣。自然守道而行,万物皆得其所矣”。意思是,自然而然地循道而行,万物都可以得到它自身所处的地位,这也是将“自然”视作“道”的一种特性。葛洪《抱朴子内篇》明确指出“自然”是天道的特性,称“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而万物的“变化”又是自然的特性,“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葛洪还在《明本》篇中评论了班固贬司马迁“先黄老而后六经” 的公案,认为“迁之洽闻,旁综幽隐,沙汰事物之臧否,核实古人之邪正。其评论也,实原本于自然,其褒贬也,皆准的乎至理”,认为自然就是天道。《黄庭内景玉经》也多有以“自然”代替“道”的经句,如:“兼行形中八景神,二十四真出自然”, “六府修治洁如素,虚无自然道之故”,“还魂返魄道自然”等,据梁丘子注,“三八二十四真人,皆自然之道气”,“虚无十有二气,自然为先”,“拘魂制魄,令不动作。帝在身中,道以自然”。道家类书《无上秘要·入自然品》,引用一些道家的经典,将“自然”同修道成真相联系。《妙真经》称“自然者,道之真也”,“人为道能自然者,故道可得而通”,意思是,得道的人是懂得道的自然而然的特性的,如果要勉强为之,就不能得道,也就是“不知其所由然”。《洞玄自然经诀》提出所谓真人,就是 “体洞虚无,与道合真,同于自然,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通”。
“与道合真”和“同于自然”的意义是相当的,“同于自然”就是得道的意思。《洞玄空洞灵章经》还描述得道仙真“飞天携提,游宴紫晨,握运留年,永享自然”。《西升经》明确提出“道”的最重要性质是“自然”,称“告子道要,云道自然”。唐代道士李荣注:“自然者,内无自性,外绝因待,清虚玄寂,莫测所由,名曰自然。不可以自他,分其内外;不可以有无,定其形质;不可以阴阳,定其气象;不可以因缘,穷其根叶。
所谓虚无自然之大道也。”他认为自然是一个既无形质,又无内涵,没有因果,不可分析的概念。这个观点在唐代道士孟安排编撰的《道家义枢》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说明。卷八《道家义》有“自然义”,称“自然者,本无自性。既无自性,有何作者?作者既无,复有何法?此则无自无他,无物无我。
岂得定执以为常计。绝待自然,宜治此也”,“故自是不自之自,然是不然之然。 不然之然无所不然,不自之自无所不自。
无所不自故他亦成自,无所不然故他亦成然”,“不然之然亦无所不然,故自亦成然,是则自之与他,俱有然义。今但明自然者,以‘他’语涉物,义成有待,自名当己,宜以语绝也”。因此,“自然”是为众生“强立名字耳”。上述文意总的说来就是自然并无自己内在的性质,也没有造成它的“作者”,因而也没有自然的运动法则。自然,就是没有自我,没有外物。为使一般人易于理解,勉强取名为“自然”。王玄览的《玄珠录》中,也有类似的观点,称“无人无所因,所以是自然”,“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灭,不由生者生,不由灭者灭”。道家的外丹和内丹修炼术,也以“自然”之理分析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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