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论]
1.论益母草应用宜忌 ①张景岳:“益母草,性滑而利,善调女人胎产诸证,故有益母之号。然惟血热血滞及胎产艰涩者宜之。若血气 素虚兼寒及滑陷不固者皆非所宜,不得以其益母之名,谓妇人所必用也。盖用其滑利之性则可,求其补益之功则未也。” (《本草正》) ②倪朱谟:“产后诸疾,因血滞气脉不和,用之相宜,若执益母之名,施于胎前之证,血虚形怯,营阴不足者,肝虚血少,瞳人散大 者,血脱血崩,阳竭阴走者,概而与之,未尝不取咎也。” (《本草汇言》) ③张山雷:“益母,虽非大温大热之药,而气烈味苦,究是 温燥队中之物,观于产后连服二三日,必口燥嗌干,尤其确据,故宜于寒令寒体,而不宜于暑令热体。乃吾乡视为产后必用之物,虽酷 暑炎天,亦必常备,加以畏其苦燥,恒以沙糖浓调,若在三伏时令,新产虚体,多服此浊腻苦燥之药,耗血恋邪,变生不测。” (《本草 正义》)
2.论益母草与茺蔚子功用异同 ①李时珍:“益母草之根、茎、花、叶、实,并皆入药,可同用。若治手足厥阴血分风热,明目益精, 调妇人经脉,则单用茺蔚子为良;若治肿毒疮疡,消水行血,妇人胎产诸病,则宜并用为良。盖其根、茎、花、叶专于行,而其子则行 中有补故也。” (《纲目》) ②王剑宾:“ (益母草) 根、茎、花、叶之性味治效均与子相同,故后人用茎叶以治胎产,取其能散血也。李时 珍谓其根、茎、花专于行,而子则行中有补,是误解《本经》益精之说也,实则《本经》之所谓益精,以其能除水气也,精气为水气所 阻则目不明,茺蔚子以辛温之力散其水气,则精气得以畅行而目无阻滞矣。如以子为行中有补,则根茎花叶未尝不行中有补,惟以泻为 补,并非补益之补。若以子为行中有补,根茎花叶行而不补,则不可通也。” (《国药诠证》)
[备注]
茺蔚子为益母草果实,含益母草宁 (leonurinine) 、茺蔚子碱及油酸、亚麻酸等。性微寒、味甘;能活血通经、清肝明目;用于目赤肿 痛、高血压病等,用量4.5-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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